2024-03-11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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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關昨日(14日)在機場截查一批從毛里塔尼亞經土耳其到港、報稱為毛重353公斤非洲鰻鱺。經漁護署檢驗後,發現貨物為鰻魚魚苗,當中混雜了受管制的歐洲鰻鱺魚苗。漁護署隨即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檢取共53公斤鰻魚苗作跟進調查。漁護署在機場檢獲受管制的瀕危歐洲鰻鱺魚苗。(漁護署提供)漁護署發言人指出,歐洲鰻鱺的幼體生於海洋,長成玻璃鰻後會進入淡水生境,之後生長至成體,繁殖時會迴游到海洋,一生只會產卵一次,產卵後便會在海中死亡。歐洲鰻鱺面對最大威脅之一是被過度捕撈,其存活狀況目前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評為極度瀕危。牠們為《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II物種,其國際貿易受許可證制度規管。
《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為本港執行《公約》的本地法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
漁護署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保護瀕危物種,該署與香港海關會繼續緊密合作,保持警覺,繼續監察及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