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11月3日星期三

民建聯倡設動物警察組 陳克勤籲訂動物友善政策 立會明動議辯論

《文匯報》,2010/11/2 

 香港近年不時出現虐待動物個案,引起社會高度關注。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將於明日於立法會動議辯論,促請政府制訂「動物友善政策」,保障動物權益。他昨日表示,現時政府對懲處虐待動物行為執法力不足,應全面檢討現行的相關法例,並提出20多項改善保護動物權益的建議,如政府應對一些極殘酷的虐待動物行為,增設嚴重虐待動物罪行,以及設立專責的動物警察組,處理全港的虐待動物案件。同時,政府亦應強制觸犯虐待動物的人士作心理輔導及修讀動物友善的課程。  陳克勤昨日下午聯同多個愛護動物團體,與漁農自然護理署和食物及衛生局官員會面,並提交民建聯動物友善政策建議書,從懲罰虐待動物,完善動物管理制度,改善處理流浪動物等方面提出建議。他指出,懲處虐待動物行為的罰則雖於06年有所提高,但虐待動物問題仍未見獲得改善,主要是執法力不足,及對有關罪行的量刑偏低。 促設殘酷虐待動物罪行  他建議,政府應以照顧動物者責任和避免虐待行為為原則,全面檢討現行法例,除了可考慮進一步增設嚴重殘酷虐待動物罪行和設立動物警察組外,律政司亦應主動就一些明顯量刑不足的虐待動物案件提出上訴。  對於早前市民不滿漁護署職員捕捉流浪動物的手法,陳克勤形容,流浪動物管理是整個動物友善政策中最為複雜的部分,較有效處理問題的方法,需從飼養者責任、動物登記制度,以至流浪動物的管理等多方面作出改善。他建議,政府應將蓄意遺棄貓狗視為虐待動物行為;至於改善捕捉流浪動物的方式,可以研究推動「捕捉—絕育—放回」的處理流浪動物的方式。 望增加寵物康樂設施  施政報告中首次提出增加寵物公園的數目,民建聯區議員鄭泳舜表示,現時容許動物活動的公共空間不足,政府有關做法是回應了市民的訴求,但希望可以進一步增加寵物的康樂設施數目。同時,現時政府與許多動物福利團體的聯繫不足,亦應加強這方面的聯繫,以更妥善處理動物權益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