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2日星期三

動物售賣商牌照

 Sing Tao Daily A10 港聞 |780 Character(s) |2022-01-31

有時候會在網頁或一些社交平台上看見提供動物出售的貼文,有些更以「自家繁育」為賣點,在購買這類寵物時要小心選擇,並且要留意售賣商是否已持有有效的動物售賣商和相關繁育牌照。

根據香港法例第一百三十九B章《公眾衞生(動物及禽鳥)(售賣及繁育)規例》(「該規例」)第四(一)條,除非持有動物售賣商牌照,任何人不得經營動物售賣商業務,而「動物」包括所有動物及禽鳥,但牛隻、綿羊、山羊、豬及家禽除外。動物售賣商牌照是必須由漁農自然護理署署長(「漁護署」)發出的,而符合該規例第五A條的團體及人士則可獲豁免持有動物售賣商牌照。

除了動物售賣商牌照外,根據該規例第四AA條,出售狗隻的售賣商如果以狗隻繁育者的身分行事,亦需要就每一個用作繁育狗隻的處所領取繁育狗隻牌照。而動物售賣商和狗隻繁育者均必須遵守動物售賣商牌照及繁育狗隻牌照的附帶條件,一般來說,此等條件的目的是希望在經營動物售賣業務的同時亦可保障動物的福利不被剝削,包括為動物提供足夠的活動空間要求、獲准飼養的狗隻數量、處所圍封物標準、居住環境衞生和通風情況、動物的健康及防疫注射等。即使是因為某些原因需要出售自己一直飼養的寵物狗隻(例如出國或家庭環境有變等),亦需要持有由漁護署署長發出的單次許可證。無持有動物售賣商牌照或繁育狗隻牌照而售賣動物或繁育狗隻的人士可被罰款港幣十萬元。此外,根據該規例第四B條,任何人不得出售狗隻予未滿十六歲的人士,違例者亦可被罰款港幣五萬元。

假如有意在家中增添寵物成員,其實領養也是一個很好的選擇。不但可以為被領養的動物提供一個家,亦可使慈善領養機構資源能夠得以善用,幫助更多的流浪小動物

黃舜華執業律師

香港律師會社區關係委員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