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3,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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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許狗狗進入食肆的新政策安排出爐,政府今年年中將批出首輪申請,名額為500至1000間,並列明多項牌照要求,包括狗隻必須以不超過1.5米狗繩控制,狗隻不可使用餐廳的可重用餐具,亦不准踏上餐桌,另因安全考慮,火鍋店和烤肉店不可申請該牌照。政府發言人表示,首階段名額只佔全港1.7萬間餐廳的3%至5%,市民仍有不同的餐廳選擇。
政府早前在《施政報告》宣布設新牌照供食肆申請,可容許狗隻進入食肆內,獲批食肆會有明確標識。政府今年首季會向立法會提交修例建議,並在今年年中批出首輪申請,獲批食肆需付140元費用,在食物業牌加入狗隻進入食肆的批註。首階段申請名額為500至1000間,政府會視乎社會接受程度,推出下一輪申請。
政府列出多項要求,包括獲准進入的狗隻,必須以不超過1.5米長的牽引帶控制,由人握持或綁在固定物件上,而「已知危險狗隻」和「格鬥狗隻」均不准進入食肆。
牌照條件還包括食肆須將人和狗的食物及餐具明確區分,不得在餐廳內煮製或準備狗用食物,只可以預先包裝的方式提供或售賣,亦不准狗隻使用餐廳的可重用餐具,不准狗隻走上餐桌。如餐廳採用開放式廚房,與該廚房相連的吧枱座位不准狗隻就座。如食肆設有自助餐食物加熱或翻熱區,須與座位區保持最少3米距離,及確保不會讓狗隻進入該位置。
如有狗隻在食肆內排泄,食肆必須即時徹底清潔及消毒,另任何毒餌或捕捉蟲鼠設施,均須放置於狗隻不能觸及的位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