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會在昨日(2月10日),討論擬容許狗隻進入食肆安排。立法會議員方國珊問及政府會否建議餐廳設置「寵物專員」,專責處理寵物需要。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指,現階段並不打算將「寵物專員」列為具體牌照要求,但會鼓勵餐廳員工接受訓練,令寵物能被適當照顧。
會上,「新丁」方國珊認為,「寵物專員」安排近似疫情時有餐廳設立的「執枱專員」,指可以振興就業機會。方國珊又問到,會否建議主人在進入餐廳前讓狗隻戴上狗尿片。謝展寰則指政府不會強制要求,狗主需視乎狗隻的身體情況決定,「因為強制嘅話呢,亦都對冇需要嗰啲狗嚟講,佢哋都會好唔舒服嘅。」
實政圓桌莊豪鋒指若狗隻於餐廳內排泄後,清潔責任誰屬,「如果狗主主動清潔但清潔得唔乾淨點算呢。」謝展寰指餐廳的衛生清潔必須由餐廳維持,但維持清潔的具體的措施將由餐廳根據實際情況自行決定,包括可以向參考部分商場現行的措施,在狗隻排泄後向狗主收取清潔費。
局方的文件未有列明合資格申請牌照的食肆面積,但又要求需確保烹煮區域需與用餐區保持最少三米距離,立法會議員陳凱欣憂部分餐廳面積或不足,倡政府以「碎步走」的方式推行政策,考慮應否開放予所有食肆申請,以及在批出申請前實地視察。
謝展寰指,每間食肆的運作模式不一,不能單以面積決定,「因為每個餐廳佢個運作模式未必一樣,所以好難話面積幾多一定得,某個面積一定唔得,因為大家做嘅嘢唔想同。」至於食肆是否容許「大狗」進入,謝展寰指「每間餐廳可以因應自己情況,佢哋嘅客路嚟去決定大隻嘅狗唔准入去入面,淨係喺出面,諸如此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