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eadline Daily P02 要聞 |1263 Character(s) |2026-05-07
本港不時有人棄養動物,巨型陸龜體型龐大,飼養難度高,問題更嚴峻。動物救援組織「龜途」創辦人陳仲邦,早前在元朗偏遠山區,救獲一隻逾10歲、重近35公斤、疑被棄養的非洲盾臂龜,並將牠命名為「波子」。他批評,現行法例不能有效規管棄養動物,尤其是盾臂龜等特殊寵物,形容現狀是「有法無人執,棄養零成本」,促請當局完善法例。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則在立法會指,研究分階段處理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爭取今年內交代下階段工作。
非洲盾臂龜,又名「蘇卡達象龜」,是世上體型第3大陸龜,幼龜時體型如乒乓球大小,成年後卻重達30至逾100公斤,壽命長達70至80年,近年成為本港熱門寵物,售價約兩三千元。陳仲邦向本報表示,「波子」體型相當於成年人上半身;盾臂龜因長大後體型龐大,常遭棄養;他曾於遊樂場、飛鵝山、城門谷公園等地救龜。而野外環境惡劣,例如下大雨時,山泥傾瀉可能將龜掩埋;山上缺乏合適食物與水源,若不慎跌入水中,更易溺斃。陳回憶,當日抱着「波子」徒步10公里下山,感歎棄養者究竟如何能將巨型陸龜運上山。現時「波子」由「龜途」暫養,健康良好;牠之前因缺乏食物,一度排軟便,但恢復飲食後,情況已好轉。他說,之後若有失主聯絡,會考慮歸還,否則「龜途」會正式收留。
陳又指,巴西龜與盾臂龜是被棄養的主要龜種。以柴灣公園為例,雖有告示標明「水池放生可被罰款2000元」,水池內仍長期有多達400至500隻棄龜。他又指,雖然《狂犬病條例》禁止棄養哺乳動物,但龜類不在規管範圍;而《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涵蓋爬蟲類,但因取證困難、監控不足等原因,檢控率極低。他形容現狀是「有法無人執,棄養零成本」,許多人因衝動而養動物,且忽視之後的責任。他建議當局,檢討盾臂龜等特殊寵物的規管政策。
柴灣公園水池成烏龜棄養場
申訴專員公署早前公布調查指,漁護署在殘酷對待動物的執法工作有不足。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在立法會回應議員質詢指,籌備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時,市民及持份者對罰則及部門執法權力等的意見有分歧,因此會考慮分階段處理,爭取今年內向公眾交代下一階段工作。謝說,社會對是否立法規管寵物照顧及寵物福利,未有共識,有市民不接納用法例規管;亦有寵主擔心,如居住環境細小,或觸犯法例;亦有人擔心,條例會導致棄養動物情況增加。他認為,宣傳及教育可發揮很大作用,漁護署會加強相關工作。
謝展寰:分階段規管
此外,過去5年,涉及貓、狗、牛等指明動物的交通意外宗數急升,由2021年的35宗,增至2025年的346宗,升幅超過8倍。謝展寰指,根據《道路交通條例》,駕駛者若撞到指明動物必須停車,以便動物獲救及方便主人索償;司機須提供個人資料,否則24小時內必須報警。因意外死亡的動物,食環署會安排承辦商收集並運往環保署設施處理。政府會持續檢視條例運作,在保護動物與道路安全間取得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