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日星期四

謝展寰:增動物保障 爭取年內交代 現行虐畜罰則過輕 修例拖7年無果

 Hong Kong Economic Journal A10 港聞 |1053 Character(s) |2026-05-07

本港寵物家庭愈來愈多,殘酷對待動物案件也不時發生,情況令人關注。現行條例雖有規管,惟罰則過輕,有動物保護人士質疑欠阻嚇力,當局早於2019年已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建議罰則由現時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大幅增至罰款100萬元及監禁7年,但至今仍在諮詢研究階段,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昨在立法會「舊事重提」,直言正考慮修例加強罰則,爭取今年內交代下一階段工作,有愛護動物義工望當局不要再拖,「我哋要盡快落實條例嘅修訂,有晒實施時間表,唔係剩係講。」

申訴專員公署上月公布對漁護署就打擊殘虐動物工作的主動調查報告,指專員公署5年間收到1633宗虐待舉報,僅6宗提出檢控,反映漁護署打擊相關工作上存在多項系統性問題,執法與檢控成效不理想,更提出45項建議要求改善,謝展寰昨就報告指政府一直嚴厲執法及教育,執法上由警方處理緊急個案,至於無提供充足食物等非緊急舉報,則由漁護署跟進;他指署方接納報告所有建議,正積極落實各改善措施,如優化個案處理流程、強化內部監察等,亦與警方、愛護動物協會等合作,加強打擊虐待動物的行為。

社會對妥善照顧存分歧

在籌備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上,謝展寰指理解市民及持份者對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部門執法的權力,以及法例規管妥善照顧寵物等建議意見的分歧,故必須採審慎態度,當中局方留意到社會的關注聚焦在需加強打擊殘酷對待動物的行為,故建議分階段修訂《條例》,先增加殘酷對待動物罰則及加強漁護署人員的執法權力。

對於立法規管寵物照顧與福利,謝直言社會未有共識,「我個人係非常同意寵物主人要妥善照顧佢哋自己嘅寵物,亦期望所有飼主可以滿足寵物嘅需要,但我哋留意到現時社會未有共識。」謝展寰解釋,一些寵物主人擔心,例如有本身居住的地方很細,因居住條件欠佳而被假定不能做到對寵物很好,致觸犯法例,「亦擔心如就咁立法,有人會怕犯法而棄養動物,造成更大嘅問題。」

動物義工促盡快落實修訂

動物義工葉小姐接受本報訪問,希望政府盡快落實《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訂,「我哋等條修訂例已等咗7年,見到啲人虐待動物最多都只係罰幾千蚊了事,真係好痛心。」促請政府可先加重殘酷對待動物行為的懲罰,如故意不提供食物,故意導致動物身體受傷害等,提高社會尊重生命意識。專為被棄或流浪動物提供安身所的「阿棍屋」創辦人Ivy向本報稱,擔心立法後有更多棄養者,認為當局可逐步做,讓社會更易適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