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8月2日星期三

上水金錢村路面遺兩呎大懷疑盾臂龜 警帶返警署通知愛協檢走

2023-08-01 2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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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晚(1日)8時許,有市民報案指,上水金錢村路上出現一隻懷疑盾臂龜,懷疑被人遺棄。警方到場後,發現一隻兩呎大小的龜,先將其帶返上水警署,並通知愛護動物協會派員檢走有關龜隻。警方將案件列作動物發現處理,現正調查事件。

土瓜灣灰鸚鵡「奶奶」受驚失蹤一周終回家 七旬翁人雀重逢

2023-08-01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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灰鸚鵡「milk milk(奶奶)」上周一(24日)被大貨車嚇飛,與主人失散一星期,終於在熱心人及警方協助下回家。張氏夫婦與愛雀重逢,非常興奮。張太向《香港01》表示過去一星期收到好多好多熱心市民的資訊,昨日(31日)早上收到警方聯絡稱尋回奶奶,經過一輪手續後奶奶終於歸家。她感謝義工一直以來的協助與支持。

事發於上周一(24日)上午約8時,土瓜灣一名張姓七旬伯伯以長鏈帶同飼養5年的灰鸚鵡「milk milk(奶奶)」落街散步,橫過馬路期間,奶奶疑因一輛大貨車駛過而受驚逃脫。張氏夫婦心急如焚,在街頭苦尋個多小時,但一直沒有發現。夫婦在網上尋雀,向鸚鵡組織義工求助並報警。

經過一星期努力,奶奶終於回家。張太向《香港01》表示收到好多好多熱心市民的資訊,昨日(31日)早上警方聯絡稱尋回奶奶,由於未能記住腳環編號,遂提供生活照及影片作比對,經過一輪手續後奶奶終於歸家。她對於奶奶回家感到非常開心,感謝義工一直以來的協助與支持。

一名陳姓女網民曾於24日上午10時許發文,指在宋皇臺道發現一隻灰鸚。(網上圖片)

警方表示,7月27日油麻地警署接獲一名姓郭(55歲)女子報案,指其一隻灰鸚鵡於7月24日上午約8時,在九龍城馬頭涌道走失,她其後在網上社交平台發現一名女子聲稱拾獲相似的鸚鵡,曾聯絡該名女子安排會面,但遭對方拒絕 。警方將案件列作「求警協助」處理,交由油尖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跟進。

人員經調查後,警方協助雙方釐清該鸚鵡實屬報案人所有,並在7月31日晚上,成功讓該隻鸚鵡重回物主的身邊。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沒有人被捕。

小野豬闖丹拿花園泳池團團轉 中麻醉槍被抬走 漁護署:人道處理

2023-08-01 1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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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角丹拿道丹拿花園出現「不速之客」。今日(1日)早上7時55分左右,有居民發現一隻長約1米的小野豬走入屋苑泳池,於是致電報警。警員到場見到野豬在泳池範圍內四圍走,似乎是找尋出路;不過泳池三面被包圍,一面是出入口鐵閘,懷疑牠是由其中一面山坡墮下。

野豬不敢走向閘口的人群,在泳池邊團團聚,樓上有小朋友住戶見到野豬,十分雀躍,隔窗觀看及拍攝。

至上午10時左右漁護署人員到來,他們手持盾牌和繩網進入泳池範圍。小野豬更加慌亂,曾經避入天井位置,但無處可逃,又走出來一躍跳落泳池游到對岸,但隨即被獸醫發射的麻醉槍射中,未幾倒下被捉走。

漁護署表示,今早接獲警方轉介,指在北角一屋苑發現野豬,遂派員視察,並發現一頭約1米長、重約40公斤的雄性野豬。署方指,考慮到該頭野豬在市區出沒會對公眾構成危險,遂將其捕捉及人道處理。

2023年8月1日星期二

西貢鯨魚.特稿|現蹤香港未滿20日即葬身大海 鯨魚之死是誰的錯? 文字:《追新聞》記者

2023 年 7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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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漁護署及專家傍晚把屍體移至萬宜水庫西壩解剖驗屍。海洋公園晚上公佈,在鯨魚背部發現新傷口,發現鯨魚背部除此前兩個由螺旋槳引致的傷痕,背部正中的背鰭位置另有一個明顯的新傷口。漁護署晚上發聲明,表示對發現鯨魚屍體「感到惋惜」,又稱會研究可否把屍體製成標本。】

西貢附近海域本月中起出現一條布氏鯨,吸引市民以至旅客租船出海賞鯨,多次有報告指鯨魚受傷,警方最終於周一(31日)公佈發現鯨魚屍體。鯨魚與海繾綣,短短十多天即落得水作棺殮的下場,船家、遊客連日出海接近鯨魚的行為,即使未能肯定是否鯨魚死亡的直接原因,但亦對鯨魚造成傷害;漁護署在過程中反應緩慢,以至疑對鯨魚情況出現誤判,也凸顯不斷把「安全」掛在口邊的港府,面對市民以至動物的真正安全時何其軟弱無力。

警方周一(31日)公佈,在西貢牛尾海水域發現鯨魚屍體,水警及漁護署正調查。現場照片顯示鯨魚被發現時已「反肚」,身體有明顯傷口,部分內臟清晰可見。香港傳媒引述消息人士稱,漁護署正安排船隻載走鯨魚屍體,或會在現場附近的萬宜水庫解剖,以調查其死因。

這場「鯨魚之亂」早於布氏鯨7月13日現蹤後翌日出現,當天已有市民乘船出海尋找鯨魚蹤影,包括大家樂集團主席羅開光,亦有傳媒聞風租船拍攝,其後的周末西貢更湧現多個賞鯨團。中國社交平台「小紅書」月底陸續湧現鯨魚的照片和影片,當時有用戶炫耀「近距離觀賞了大半個鐘」,部分照片可見他們觀賞鯨魚的小艇,跟鯨魚僅一步之遙。船家周一(31日)發現布氏鯨屍體時,形容鯨魚「畀車葉打到啲腸咇埋出嚟」,海豚保育學會會長鄭家泰亦表示魚身傷口大,有機會曾受硬物衝擊。

13天後方籲市民勿賞鯨

漁護署在鯨魚現蹤後13天、經歷連續兩個周末的賞鯨活動,直至海洋公園公佈鯨魚身上出現傷痕,才於上周三(26日)發稿「勸喻」市民不要賞鯨,卻沒有實質行動;民間專家提出設立臨時保護區,避免船隻過於接近鯨魚,以至引領鯨魚游出外海,漁護署僅一概表示不可行。至於鯨魚本身,漁護署上周四(27日)曾稱鯨魚情況穩定、傷口正癒合,也未有患病或擱淺跡象,故無需救治或介入,結果短短4天後鯨魚便葬身大海,反映署方當時判斷,或未能反映鯨魚身體真正狀況,甚至已危在旦夕的險境。

還記得6月有人在商場以刀襲擊顧客,阻止狂徒繼續行兇的,是在附近餐廳工作的職員,接報到場的警員有人乘扶手電梯淡定增援、有人仆倒於樓梯,事後市民獻花及寫心意卡悼念死者,反有警員逐張檢查心意卡內容。如今的香港政府事事講求「安全」,卻連一條鯨魚的性命也保不住,任政府如何大談「開心香港」,市民每天看着眼內的,才是當局真正在說的「香港故事」。

西貢鯨魚回望記

鯨魚發展
7月13日:西貢白沙灣遊艇會附近發現鯨魚出沒
7月14日:多名市民及傳媒出海拍攝鯨魚,包括大家樂主席羅開光
7月15日:西貢有船家表示可包船觀鯨
7月17日:颱風「泰利」襲港,此後數天未有市民再發現鯨魚
7月21日:漁護署公佈於西貢牛尾海發現鯨魚
7月22日:再有市民於周末出海觀鯨,「小紅書」其後數天湧現鯨魚照片
7月25日:海洋公園公佈鯨魚背部有螺旋槳傷痕
7月31日:警方公佈發現鯨魚屍體

政府行動
7月15日:漁護署巡視糧船灣海,表示沒發現鯨魚
7月26日:漁護署「強烈勸喻」市民不要追蹤鯨魚
7月26日:政務司司長陳國基稱要求各部門加強宣傳及巡邏
7月27日:漁護署稱鯨魚情況穩定,沒有需要救治或介入,同時表示設立臨時保護區護鯨不可行、未有方案引領鯨魚游出大海
7月29日:漁護署稱未有發現船隻觀鯨

【台灣東部是熱門賞鯨豚海域】 【船家遇到鯨豚有明確避免碰撞規範】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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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前在香港西貢一帶水域出沒的布氏鯨,引起不少市民坐船追蹤近距離「觀鯨打卡」,周一(31日)有漁民發現,布氏鯨「反肚」陳屍西貢牛尾洲對開海面。台灣的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曾鉦琮分析認為,小型漁船駕駛人距離海面較近,容易發現鯨豚而避開,相信是較大型船隻造成布氏鯨受傷從而死亡。曾鉦琮指,台灣有較完善的通報系統和法令,避免類似事件發生。

7月13日香港西貢海面出現一條身長約7米的鯨魚,其後該布氏鯨出現疑被螺旋槳造成的傷痕;兩星期後,這條布氏鯨就疑被圍觀至「反肚」亡。香港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所有鯨豚動物均受保護,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可能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年及罰款10萬港元。

香港漁護署早前就布氏鯨受傷表示,由於鯨魚出沒的地點及時間並不固定,範圍廣闊,需要特別管理的水域亦須按實際情況隨時改變,在不影響其他海上使用人士的情況下,難以執法。有生態教育專家指,今次事件給予港府及市民一個慘痛教訓,促請當局制訂新指引保護鯨魚,如最簡單是要求所有船隻在鯨魚半徑50米外關閉引擎。

在台灣,中華鯨豚協會秘書長曾鉦琮接受本台訪問時表示,台灣並沒有法令規範船隻避開鯨豚,而是以一套完整的通報系統,讓船員知道鯨豚就在附近。

曾鉦琮說:發現單位就會通報到鯨豚協會來,或者直接通報到海洋保育署,我們收到通知之後就會把相關的訊息,提供給港口海巡署這些前線單位。他們會利用廣播系統以及船舶的通知系統,告訴船隻在航道上或者是港區內有鯨豚出沒,請船隻減速然後派員觀察鯨豚出沒情況並閃避。

台灣的保育專家指出,台灣東部海域是熱門賞鯨地點,也是很流行的海上活動。為了避免對鯨豚造成傷害,當局對船家都有明確規範,就是發現鯨豚時立即將引擎怠速,避免驚嚇,並慢慢將船身和鯨豚平行避免碰撞。

未來城市:熄引擎遠觀 禁餌誘打擾 借鏡外地規管 放生鯨豚

2023年7月3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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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與海繾綣,而最終擱淺……鯨落入大海只有冷仍綻放……海裏撥鰭泳難同順暢」,鯨落(即鯨魚死亡後,其龐大的屍體會慢慢沉到海底)是鯨魚送給大自然的一份禮物,牠們體內累積的大量二氧化碳為海洋中的藻類提供豐富營養,穩定食物鏈基礎。人類該如何保護鯨魚來回饋這份禮物呢?近日西貢海域有鯨魚出沒,引起軒然大波,不少市民包船出海觀鯨,部分觀光船刻意靠近鯨魚航行,對鯨魚造成干擾。到底現時的《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仍否適用於保護所有海洋哺乳類動物?政府又該借鏡外地對觀鯨船的規管嗎?

100米太近 追鯨如殺鯨

觀賞時跟鯨魚保持距離不僅是一種保護,更是對牠們的尊重。試想像餓着肚子在街道上尋找餐廳,卻被熙來攘往的人群阻礙,更有人突然停在你面前看手機,這種感覺不太好受吧!野生鯨魚相當敏感,香港海豚保育學會(下稱學會)副會長麥希汶說,比起海豚,100米的距離對鯨魚來說已十分靠近,學會出海遇到鯨豚時,距離300米外便會立即停船,並關掉引擎,用長鏡頭或望遠鏡遠距離觀察,以免阻礙牠們的游動路線,又或是吸引牠們游近船隻,被螺旋槳誤傷。

為捕食鍥而不捨 誤闖水域

白沙灣遊艇會於本月13日在西貢水域發現布氏鯨蹤迹,現時除中華白海豚和江豚被證實長居本地外,其他鯨豚現身香港實屬罕見,牠們現身少不免引起關注。是次出沒的布氏鯨,原常見於廣西海域,估計牠是追捕獵物才誤入西貢水域。麥希汶感慨,「面對食物,牠們(鯨豚動物)就是這麼鍥而不捨」。

鯨魚出沒不常見,目睹牠們冒出水面、張開口進食更令市民嘖嘖稱奇,近日網傳觀鯨影片中,布氏鯨被至少4艘船包圍,更有船家特意趁牠進食時駛近。麥希汶明白市民因好奇而出海觀鯨,但遠距離觀察或已干擾鯨魚,何况是「追鯨」,她冀市民觀鯨時抱持尊重生命的態度,避免打擾鯨魚,而非如遊覽水族館般。

本港並未特定為觀鯨設指引,只有漁護署列出的11項觀豚活動守則,包括要以緩慢穩定的速度前進或停船,不可突然改變航向,船速不可以超過10海里; 每次只可有一艘觀豚船在海豚500米範圍內觀賞;當海豚在船正前方100米以內,船隻應減速或停船,以免產生浪花,對海豚造成騷擾。「觀鯨(比觀豚)更須小心」,麥希汶坦言「觀豚守則不完全適用於觀鯨」,鯨魚跟海豚雖屬同一目,但鯨魚對比海豚體型更大之餘,也游得更快更遠,而且鯨魚每次上水呼吸的出沒範圍亦較難預測,故觀鯨須加倍留心,政府或要考慮另就觀鯨活動增設守則。

台灣「5不1要」 友善賞鯨

事實上,不少外地政府為觀鯨另訂指引,例如「藍鯨勝地」斯里蘭卡,當地政府在2012年設海洋哺乳類(監察、規管、控制)規例一(Sea Mammals (Observation, Regulation and Control) Regulations No.1 of 2012),當中列明所有觀賞海洋哺乳類的船舶須持有牌照,航行期間一旦遇見牠們須慢慢減速至保持400米距離,更指明與鯨魚僅距離100米時,須立刻關掉引擎,不能再駛近,亦不能突然轉速或方向;觀察時不能在牠們身前或身後航行,或阻礙牠們的游動路線;不能利用人造食物、光波或聲波及任何吸引海洋哺乳類的方法來引誘牠們靠近船隻。

不過從本港觀鯨事件看出,不論是觀豚守則,還是觀鯨守則,均講求市民和船家的自律,因此也有必要提升他們跟鯨豚的「距離感」。台灣不少觀鯨團於出發前會先跟參加者講解保育鯨魚的知識,讓他們明白觀賞時要以鯨魚安全為先。

台灣的觀鯨團多數出於保育性質,台灣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回覆指,為減少賞鯨活動對鯨豚生態可能造成的影響,署方發布了「台灣海域賞鯨指南」,除說明友善賞鯨「5不1要」:不亂丟垃圾、不追逐包圍、不拆散、不餵食、不觸摸,要保持友善觀賞距離。同時推出「友善賞鯨2.0」認證制度,增標章考核及鯨豚聯合巡護隊機制,並要求賞鯨業者聘用海保署認證的解說員,對遊客宣傳友善賞鯨守則、環保減塑及友善海洋環境等觀念,冀推動鯨豚保育,以平衡觀光和保育發展;賞鯨船均應依「娛樂漁業管理辦法」申請合法經營許可,觀鯨的相關規範包括與鯨豚保持50米以上距離、不突然改變航向或加速前進驚嚇鯨豚等。

精神受壓 或做出異常行為

友善觀鯨何以重要?別看鯨魚體型龐大、強壯,牠們的生命十分脆弱,「其實鯨魚一撞到船隻便會死亡,能帶着傷疤生存下去的純屬僥倖」。麥希汶無奈道,外國多數鯨魚因撞到貨船或觀光船而死,牠們不能像人類撞車後一樣送院治理。專家判斷今次於西貢出沒的布氏鯨身上的螺旋槳傷口是舊傷,縱然未必是觀光船引致,但牠也不是傷疤還未好就忘了痛,無謂讓牠舊傷未癒又添新傷。

麥希汶說,除了身體上肉眼可見的傷口,還有其他看不見的傷痛,鯨魚跟人類一樣有精神壓力。靠聲音導航的鯨魚聽覺靈敏,能聽到於幾公里以外的船隻引擎聲,這些引擎聲對牠們來說是噪音,滋擾牠們定位並與同伴溝通。若牠們進入的是陌生海域,又被船舶包圍,造成的壓力則更大。當鯨魚精神壓力過大時,或會做出異常行為。就在本港發現鯨蹤的前一日(12日),葡萄牙發布了禁令,禁止小型帆船進入曾經發現殺人鯨(又稱虎鯨)結伙騷擾船隻的海域,事源2020年起在葡萄牙和西班牙對出的直布羅陀海峽,多次出現殺人鯨撞船事件,致至少3艘船沉沒,其中一個專家推測殺人鯨接連反常撞船的原因是報復人類。

船家叫停觀鯨團

「追鯨」鬧得沸沸揚揚,政務司長陳國基上周三於社交平台呼籲市民不要出海「追鯨」,又稱已要求警方、漁護署及海事處加強宣傳等工作。漁護署表示會繼續派員在鯨魚出沒的海域巡邏,並在西貢公眾碼頭等地派單張,勸喻巿民不要出海觀鯨及避免進行水上活動時滋擾到在附近出沒的鯨魚。記者好奇經勸喻後「追鯨」行為有否減少,便到西貢公眾碼頭向船家查詢觀鯨團,有船家稱「一直沒做無良生意」,部分則稱「政府叫市民不要觀鯨,我們便沒再做」。政府執法或具阻嚇力,但現行法例仍未明確說明怎樣的觀鯨行為才算犯法。

港海岸保護區 「超級落後」

本地保護鯨豚的法例主要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和《海岸公園條例》,兩者均禁止或限制對任何鯨豚的干擾行為,但上述法例並無賦權當局就觀豚或觀鯨活動作發牌規管。漁護署指不負責任的觀鯨行為或構成故意干擾受保護野生動物罪,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監禁1年及罰款10萬元。「干擾行為」的界線似乎有點模糊,市民或不清楚哪些舉動對鯨魚構成干擾。按麥希汶的解釋,台灣海洋委員會海洋保育署發布的友善賞鯨「5不1要」原則的相反行為便屬干擾鯨魚。而本港的保育觀鯨團發展未成熟,若市民堅持觀鯨,麥希汶建議到較高的山徑碰運氣,就像在龍鼓灘中華白海豚瞭望台能看到海豚一樣,在陸地觀賞。

聲音導航失靈易撞船

即使阻止不負責任的觀賞行為,亦難避免鯨豚因「聲音導航失靈」而誤撞船隻,故麥希汶建議於鯨豚出沒的海域成立禁止康樂活動的海洋保護區。聯合國於今年3月宣布通過《公海條約》(The High Seas Treaty),目標在2030年以前,將全球30%海洋納入保護範圍,本港現有8個海岸保護區,其中7個為一般容許有限度人為活動的海岸公園,唯一完全受保護的只有鶴咀海岸保護區,總受保護範圍佔本港水域少於6%,對比國際標準的30%「超級落後」,麥希汶認為本港的海洋保護區數量過少。

學會較早前建議為布氏鯨出沒範圍設臨時保護區,漁護署則表示,鯨魚出沒範圍廣闊,且沒有固定時間和地點,難以在不影響其他海上使用者的情况下訂立禁船區。麥希汶理解各部門於海上執法有難度,而且西貢水域多船隻航行,亦有不同漁業活動,設立海洋保護區或禁船區會影響海上作業者。「不希望他們(海上作業者)視保護區為對立。」她惋嘆道。

【觀鯨篇】

文˙ 姚超雯

{ 圖 } 受訪者提供

【鯨魚之死 歸因人類的貪婪?】

2023-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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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次香港鯨魚之死,除了可歸因於「人類的貪婪」,亦可從以下5大關鍵事實判斷:

● 除了《野生動物保護條例》,現時港府主要透過設立海岸公園 (7個,另外有1個擬建中) 和海岸保護區(1個)保護海洋生態【註1】,但除了佔海最小的鶴咀海岸保護區,各海岸公園均只有船速限制【註2】,幾乎沒有任何條例限制船隻進入,僅海下灣海岸公園極小區域禁止機動及船內引擎船隻進入【註3】,基本上如鯨魚這類海洋生物來港,亦無處可避漁船與人群。

● 香港研究鯨豚的民間團體多年總結,其中一種對海上鯨豚最大的威脅,便是船隻。例如香港江豚最主要的死因,便是船運時被螺旋槳擊中,或是被棄置漁具纏繞【註4】。過往世界自然基金會 (WWF) 曾批評現有海洋保護政策沒有針對特定物種 (species-specific)的措施【註5】,當鯨魚出沒時漁護署亦不考慮針對性訂立「臨時保護區」禁船禁釣,只稱因出沒地點時間不固定,執行上並不可行【註6】。

● 近十年設立或擬議的海岸公園,一半是因補償填海破壞而設,如大小磨刀海岸公園,是為了補償港珠澳大橋工程而損失的海洋棲息地【註7】;現時擬議的北大嶼海岸公園,是為了補償機場三跑填海所造成損害【註8】,將現存和擬議中的海洋保護區面積相加,也僅佔香港整體海域的5.15%【註9】,遠低於國際海洋保護區標準的30%【註10】。今次鯨魚出沒及浮屍之處,正正位於WWF曾建議其中一個在內牛尾海海域增設的海洋保護區內,然而至今方案仍未有下文。

● 就算是現存的海洋保護區,WWF亦指出過各海岸公園身面積不足 (small)、零散(fragmented)、缺乏連繫性(connectivity),難以發揮保護該區生態的效果【註11】。如對中華白海豚來說,會動輒便游離保護區。香港海豚保育學會亦有建議連接大嶼山鄰近的海岸公園,以使其更完整【註12】,卻一直不被接納。

● 鯨魚葬身之地西貢牛尾海一帶並沒有按團體建議設立海洋保護區,反而長遠卻見到近年北部都會區在推動「宜遊」規劃概念,而大鵬灣/印洲塘生態康樂旅遊圈建議新快船路線則經過是次鯨魚出沒水域,標榜45分鐘由深圳南澳直通西貢市碼頭【註13】,加上近年不斷擴建西貢鄉郊外島碼頭,當區亦有不少遊艇會與遊艇活動,可見鯨魚剛好位處於香港其中一個加速旅遊化的海域之中。

反思:圍鯨打卡、近距離觀鯨固然是明顯可見的可能死因,但現行規範這些活動與行徑,以至保障海洋生態的政策,本身又是否是其中一個背後隱含的潛在元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