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21日星期五

拉里事件與謹慎自主責任(文:貓主張婉雯)

Aug 20 , 2026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8/20/08203/

導致兩隻小狗死亡的拉里事件有很多報道,詳情就不說了。根據動物報報道,拉里是獒犬,今年才五歲,卻已遭到四次遺棄。第一任主人把牠買來,後來又交給別人,幾經易手,才到現任主人的手上。牠已有過一次咬傷狗的紀錄,現任主人住寮屋,用鐵絲網把牠圍住,但拉里還是偷走出來,造成悲劇。

說狗主有責任,應該沒有人反對。但我認為不單是現任救主,過往幾任狗主也同樣要負上責任,尤其是第一任狗主,有錢把拉里這種大型狗隻買回來,卻沒有花時間心機去管教,覺得不適合便把牠送走。我認為第一任主人的責任最大。

動物組織一直倡議在「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上加上「謹慎自主責任」,要求把疏忽照顧、遺棄動物也列入虐待動物行為之列。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曾表示,社會對此建議未有共識。但「謹慎自主」和「謹慎家長」幾乎是一樣的道理,我相信沒有人會反對,署方應該更積極地研究細節,而不是找藉口推搪。如果有謹慎自主條例,如果要嚴懲遺棄動物,如果漁護署禁止隨便進口、買賣、繁殖動物—尤其是大型動物—拉里事件會不會可以避免?

如果以為把拉里人道毁滅就等於了事,那只不過是以最簡單粗暴的方法平息事件,而不是解決問題。我懇請署方給拉里一次機會,也懇請署方將謹慎飼主責任和禁止遺棄動物納入防止殘酷對動物條例。「寵物」是人類社會的產物,唯有在寵物的概念上輔以動物福利和動物權益,動物的生命、以至人類社會的衞生和安全,才有真正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