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Daily News A07 要聞 |832 Character(s) |2026-07-17
去年一名62歲男保安接獲住戶求助,上門處理懷疑走失的家貓時,用膠袋裝起家貓並棄置在垃圾桶,其後有住戶表示走失家貓最終未能尋回。該名男保安及後被捕,他聲稱嫌麻煩兼不知如何處理,遂把貓隻放入膠袋當垃圾扔掉。該保安昨日在觀塘裁判法院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裁判官把案件押後至7月30日判刑,期間索取被告的背景報告,被告須還押。
男被告巢永樂(62歲),案發時為保安員,現時無業。他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指他於去年8月6日牛頭角利基大廈D座9樓及地下垃圾站內,殘酷地虐待,或因胡亂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某種作為而導致一隻貓受到不必要痛苦。裁判官指本案控罪最高可判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要求控辯雙方提供相案例協助法庭考慮判刑,並先提取被告的背景報告。
案情指被告是利基大廈的夜更保安,涉案貓隻為一隻約5歲半的英國短毛貓,並居於案發大廈9樓某單位。涉案貓主於2019年起飼養該貓,去年8月7日凌晨下班回家後,獲家人告知其愛貓不見了,貓主相信愛貓趁家人出門掉垃圾時溜走,遂在大廈張貼尋貓啟事。
天眼揭犯案經過
數日後,貓主的一名鄰居翻查其家門外的閉路電視,發現事主的貓隻應曾走入同層另一個單位並告之貓主。片段其後顯示,被告手持黑色膠袋進入該單位,離開時膠袋打結,被告之後乘電梯離開,期間無嘗試向其他住戶查詢。貓主之後追問大廈的保安主管,得悉被告已辭職,事件遂報案處理。
被告在警員查問下表示,案發當日晚上收到有住戶求助稱有貓入了屋,他已問過其他住戶但無人認領。被告遂用兩個膠袋載住貓兒掉入垃圾站的垃圾桶,他稱當時貓兒未死但沒有反應。被告在拘捕及警誡下稱「阿Sir,當時我係覺得好麻煩,又唔知點處理好,咪用膠袋袋住隻貓囉,跟住就揼去地下垃圾房啲垃圾桶度」,他又稱不記得袋口有否綁緊,而垃圾桶無蓋。由於涉案垃圾桶於案發後已被清空,故最終未能尋回涉案貓隻。案件編號:KTCC 217/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