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10-19 2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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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發生懷疑狗隻咬死家貓事件。今日(19日)下午3時39分,警方接獲社山村一間村屋的男住客報案,指其飼養的貓隻,懷疑被鄰居的狗隻襲擊咬死。
警方接報到場,經初步調查後,將案件列「狗隻咬噬」跟進。據了解,涉事鄰居飼養了8隻狗,目前尚未確定是哪一隻狗襲擊貓隻。
根據 《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若放任犬隻肆意攻擊、咬傷其他動物,導致該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狗主可能被控「殘酷對待動物」,最高可判處罰款港幣20萬元及監禁3年。
另外,根據香港法例第167D章《危險狗隻規例》,狗隻如果在沒有受到蓄意挑釁的情況下,曾將人咬傷、咬死或嚴重咬傷其他受飼養的動物,漁農自然護理署或裁判官便有權將該狗隻列為「已知危險狗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