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7月21日星期三

流浪有罪? 非死不可?

《明報》,2010/7/21

好人總是難做的,像動物義工陳任君(阿君)便因為想做好人而惹上官非。她為免流浪狗迪迪被捕捉後遭人道毀滅,特意為牠植入晶片,結果被控在公眾地方沒有以帶牽引或控制狗隻,上星期經審訊後罪成,被罰款2500元。阿君當初不肯認罪,是因為她認為「迪迪只是在自己長大的地方休息散步,為何非要殺死牠不可」?

訪問阿君之前,以為她定是愛狗之人,不料她家裏養了15頭貓咪,卻連一隻狗也沒有。「我最初不是特別喜愛動物,第一次養貓是因為牠遭遺棄,我覺得牠很可憐便帶牠回家。現時家裏的15頭貓咪,亦屬『賣剩蔗』,沒人願意領養,才留在我家裏。」

既然一直養貓,這個保護狗狗的故事又從何開始?原來在兩年前,任職社工的阿君調至東涌工作,在偶然的情況下,在逸東邨附近的村莊遇到了迪迪。「迪迪自幼便在這裏長大,後來牠的主人因搬家而將牠遺棄,自此變成流浪狗。雖然有時村民也會拿吃剩的飯菜餵牠,但始終不是三餐溫飽。我覺得牠很可憐,便利用午飯時間,買狗糧餵牠。」


花三分二薪金照顧流浪狗

自從開始餵飼迪迪,阿君發現原來村莊內有不少流浪狗,久而久之便愈餵愈多,前後加起來,差不多幫助過四十多頭狗狗,連同醫藥、絕育費等,每個月差不多花掉阿君三分之二的薪金。

不過即使阿君照顧著流浪狗,也不代表牠們沒有危險,因漁農自然護理署不時派出捉狗隊,捕捉流浪狗。一般而言,要是四天沒人領養,便會遭到人道毀滅。「稱作『人道毀滅』,其實根本不人道,很多時流浪狗根本沒有做過什麼,便無緣無故被捉去,沒病沒痛也會被『處死』,又怎可以說是人道?」

為免流浪狗遭遇不測,阿君去年七月,特意為部分流浪狗植入晶片,即使牠們被漁護署捉去,也可馬上贖回。才過了一個月,迪迪果然遭殃。「迪迪那天如常跟著幾個伯伯散步,捉狗隊突然來到,二話不說便捉了迪迪上車,伯伯一時間也不知所措,唯有打電話給我。」阿君得知後,翌日馬上交款贖回迪迪,本來以為就此了結,想不到漁護署約在半年後寄來告票,控告阿君「在沒有牽引下容許狗隻出現於公眾地方」。

「其實不止我一個,很多義工都遇過類似的情況,通常他們都會認罪,然後交罰款了事。可是我覺得這並不合理,我不認為我們做錯什麼,跟朋友再三商量後,決定不承認控罪。」


拒絕認罪不滿唐狗遭抹黑

由於阿君不肯認罪,官司亦因此而來。「其實我對這場官司不抱太大期望,但我覺得有必要反抗,利用捕殺方法控制流浪貓狗的數目,實在不合時宜。據我所知,漁護署捕殺的流浪動物,每年便高達 14,000隻,要是這個方法有效,何來那麼多流浪動物?當然另一目的,亦希望引起市民關注,讓政府改變現時所行的政策。」

由官司開始至今,真的惹來不少人關注,在facebook便有很多留言,表示支持阿君,有些人捐款或捐出各種狗狗用品,更難得是有律師願意義務幫忙。「最令我感到氣憤的,是漁護署派出專家證人,指唐狗是鬆獅狗(可作為鬥狗)的後代,性情兇狠,具有相當的攻擊性,我覺得這是在抹黑唐狗。於是我們也找來專家證人,親自跟迪迪相處了一整天,反對這個說法。」記者不是專家證人,但最少走進迪迪的「地盤」,牠也沒吠,實在看不出有何攻擊性。


盼絕育放回取代捕殺政策

官司最終還是敗訴,阿君罪成,被罰款2500元。阿君坦言有少許失望,現正考慮會否上訴,但更重要的,是阿君希望藉著這次事件,進一步將絕育放回計劃,推廣至全港各區,同時釋除市民對計劃的誤解。「我們並不是要將貓狗的權利凌駕於人權,而是希望在社區之間取得平衡,採用絕育放回計劃,取代目前『捕完即殺』政策,可更有效控制流浪貓狗數目之餘,也不用將牠們趕盡殺絕。」


文、圖﹕Fide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