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星期二

豪景虐畜疑犯獲放生 領養者申覆核押後裁

《蘋果日報》,2021/6/1

深井豪景花園去年情人節發生寵物兇殺案,兩男疑將30隻動物拋落街,其中18隻斃命,惟律政司最終決定不起訴他們。案中倖存貓隻的新主人早前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法庭裁定律政司的決定違法。高等法院昨審理申請許可,申請方認為律政司沒及早向公眾公佈決定並交代理據,做法不合理。律政司則表明沒責任向公眾交代提控與否,並質疑申請人沒充份資格代表倖存動物入稟。法庭本月底裁決是否受理申請。

申請人彭樂詩(譯音)為事件中倖存英國短毛貓Potter的新主人,答辯人是刑事檢控專員,愛護動物協會則被列為相關利益團體。

申請方昨指,律政司在六個月檢控期限屆滿後才公佈不提控,惟事件受公眾關注,律政司有責任盡早公佈決定,並清楚解釋決策理據,否則有違公眾合理期望及《檢控守則》。由於倖存動物無法為自己爭取權利,因此申請人身為Potter的新主人,有充份資格為牠興訟。

律政司質疑不夠資格代表入稟

律政司則透露,去年8月12日、即檢控期屆滿前三天已決定不提控,並於翌日通知愛協,因此沒延誤。至9月2日,律政司在傳媒查詢下,向公眾公佈上述決定,原告人則於翌日才向愛協領養Potter。

律政司質疑,原告人事後才領養Potter,但愛協作為拯救及照顧Potter和其他倖存動物的機構,不但配合警方調查工作,並獲悉涉案疑犯不會被檢控,應更有資格代表Potter提司法覆核,但愛協沒參與訴訟。律政司強調,當政府作出違憲決定時,法庭才可介入仲裁。惟律政司在本案沒足夠證據,因而決定不檢控,做法並無可爭議之處。

律政司又指,有傳媒誤報兩名疑兇於案發後「自首」,令公眾誤以為律政司在疑犯招認的情況下仍不提控,但兩人其實只是到警署協助調查,並保持緘默。法官李運騰形容有關報導「不準確」及「不幸」,但表明無意批評任何人。

案件編號:HCAL2346/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