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ing Pao A06 法庭 |502 Character(s) |2023-12-05
【本報記者報道】男子葉燿鋒(38歲)涉嫌在2022年醉酒後情緒失落,虐死同居女友飼養的鸚鵡。被告承認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罪,在裁判法院被判囚三個月兩星期,但他認為判刑太重,申請保釋在高等法院就刑期提出上訴。不過,暫委法官郭啟安昨日頒下判詞,葉燿鋒將鸚鵡活生生扼死,原審判刑沒有明顯過重,駁回上訴,並要對方即時服刑。
被告葉燿鋒被控於2022 年3 月4日,在大埔逸瓏灣某單位,殘酷打一隻由女子李思慧飼養的鸚鵡,導致該鸚鵡造成不必要的痛苦。
案情稱,葉的同居女友於案發日早上發現鸚鵡不知所蹤,之後在垃圾桶內發現鸚鵡的屍體。驗屍報告指出,鸚鵡側身及右頸失去羽毛,口腔及鼻腔,以至全身大部分皮膚出血,頸項連接脊椎受傷,且有肋骨骨裂,創傷令其肺出血而致命。
葉燿鋒上訴稱,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他使用極端武力。不過,暫委法官郭啟安指出,原審裁判官認為葉燿鋒能夠徒手令一隻鸚鵡死亡,必然使用極端武力,此推論合乎常理。
法官看過相關照片,稱葉要將鸚鵡扼死,便要用力並持續地緊扼其頸部一段時間,才會令牠窒息死亡,過程中必然使用極端和過度的武力。法官認為,本案的判刑只屬中下程度,非明顯過重,因此駁回其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