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3-04 2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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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署方早前接獲投訴,指葵涌一個工業大廈處所內,有人涉嫌非法管有瀕危物種,經情報收集及調查後,昨日(3日)傍晚採取突擊行動,於上址檢獲共14隻瀕危爬行動物,包括鱷魚、蠎蛇、蜥蜴及龜,並截獲一名男子,涉嫌管有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附錄列明的瀕危物種。由於該名男子未能出示管有許可證或相關證明文件,漁護署遂檢取該批瀕危動物作進一步調查。
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第586章),除非獲得豁免或另有規定,管有附錄I或附錄II物種須領有管有許可證或相關文件證明動物來源。
漁護署表示,非法管有瀕危物種屬嚴重罪行。任何人士若干犯《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在定罪後被充公。
政府致力保護瀕危物種。漁護署會保持警覺,繼續從不同途徑加強監察及搜集情報,並積極採取執法行動,打擊涉及瀕危物種的罪行。市民如發現任何懷疑非法管有瀕危物種的情況,請致電2150 6978或電郵至espint@afcd.gov.hk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