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1090 Character(s) |2026-02-03
香港的虐待貓狗事件,已經不算甚麼「新聞」,皆因隔三差五就會發生;而且,虐待手法兇殘,已到了令人髮指的地步,說香港是「動物地獄」,一點也不為過!前日晚上近7時,有市民致電報案,指落馬洲洲頭村一村屋傳出異味。執法人員到場調查後,發現單位內有9隻活貓,當中7隻健康欠佳,懷疑被不恰當對待。人員其後亦在上址尋獲20具貓隻屍體及一具倉鼠屍體,場面駭人。
執法人員隨即拘捕該單位28歲男住戶,涉嫌「殘酷對待動物」,他目前被扣留調查。涉案貓屍已交由相關部門及機構檢走,9隻生還貓貓則交予相關機構照顧並進一步檢查。消息指,涉事村屋樓高3層,2020年起租予涉事男子一人獨居,之後他逐漸飼養大量流浪貓。村屋女業主前日察覺其物業發出惡臭,認為情況有異,擔心發生事故,於是致電報案。執法人員到場,赫然發現該批貓隻及倉鼠屍體被裝進膠袋,放入雪櫃冷藏。漁護署及愛協人員到場檢查動物屍體,並未在屍身上發現可疑傷痕,相關動物的死因有待進一步檢查和化驗。
事實上,虐殺貓的個案常有發生。去年的中秋節,元朗八鄉上村新村便發生懷疑虐貓事件,有人當日在路邊發現3隻幼貓屍體,其中兩隻身上出現骨折,頭顱疑被人踩扁,另一隻更身首、前肢異處,甚至有內臟溢出,前肢更被以「X」字形交叉放置,貓頭則被放在兩手之上,死狀極不尋常。動物保護組織毛守救援的始創人稱,3隻幼貓的死狀並不尋常,直言「無可能死到咁」,特別是幼貓頸與斷肢的切口齊整,懷疑是人為,甚至是想作出挑釁,亦不排除有人於中秋節利用幼貓進行祭祀而殘殺幼貓。
香港自詡是「文明之城」,然而,虐殺動物的手法不但層出不窮,且特別兇殘!說香港是「動物地獄」,並沒有誇張。政府並非不知道「殘酷對待動物」近年益發嚴重,為了加強阻嚇力,建議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若經循公訴程序定罪,最高罰則擬提高至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目前的條例,是一經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此外,亦對飼主加入「謹慎責任制」,包括必須為動物提供合適飲食及生活環境等。可惜港府就係「講多過做」,多年過去了,有關修訂只聞樓梯響,修訂毫無寸進,令人覺得對動物的權益掉以輕心。
本欄過去亦不斷指出,虐待動物的檢控率偏低,而且即使成功檢控,罰款金額介乎5,000元至6,000元,監禁期最短為10日,最長也不過一年,與《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罰則落差太大!是以政府建議修例,擬提高至監禁7年及罰款100萬元。講真,即使通過,若然去到法庭,又係「高高舉起,輕輕放下」,試問還不是難以起到阻嚇作用?過去亦有議員批評虐待動物案件判刑過輕,是以加強罰則,無疑可以遏制虐殺動物之歪風,同時,有關當局要加強執法,以顯示決心。畢竟,動物的命也是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