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髮廊學徒虐狗罰做義工

《星島日報》,2014/1/1

  十九歲髮廊學徒為免飼養的唐狗吠聲遭投訴,用索帶緊綁狗的嘴巴,早前承認虐畜等罪名;辯方昨求情時指被告自幼失去父母照顧,加上曾進行面部手術,令面部留下明顯疤痕,令他感到自卑。青年在犯人欄聽到代表律師講述其坎坷身世時,不禁嚎哭起來。裁判官輕判被告接受二百小時社會服務令及付二千元堂費。

  身世坎坷的男被告余泳豪,早前承認各一項導致動物承受不必要痛苦及沒有保持狗籠清潔罪名。裁判官昨頒下社會服務令時,提醒被告命令等同監禁,他須於一年內完成有關服務工作,一經違反,或是沒有依從有關指令,屆時法庭可能判處他進入戒毒所。

  辯方律師求情時指被告身世不幸,年幼時母親自殺身亡,其後父親竟拋下他回內地定居,故被告自幼和祖母同住,另他出生後,曾進行面部手術,現時仍留下明顯的疤痕,令他感到自卑,被告對有關控罪現已深感後悔。被告聽到庭上公開自己身世,禁不住哭泣起來。

  案情指,被告居於深水埗長沙灣道一個單位。本年十月廿一日凌晨,他的一名女鄰居張婉薇(譯音)聽到被告屋內傳出狗吠聲,敲門查問,卻是被告的祖母應門。女鄰居見到兩隻唐狗被索帶緊綁嘴巴,困在狗籠內,被告祖母卻指「沒有選擇,被告未有將兩頭狗帶走」。

  女鄰居翌日早上擔心兩犬情況而通報香港愛護動物協會,職員當日上門調查,發現兩隻唐狗均被困在布滿排泄物的狗籠內,唐狗女更被索帶緊綁嘴巴,職員遂將兩犬帶走。專家指狗女受到不必要的痛楚。

  被告其後被捕,警誡下表示只是將狗女的嘴巴輕綁,免牠吵到鄰居。

  被告早前於提堂時,曾向裁判官指應女朋友要求,希望接兩隻唐狗回家,但遭裁判官反駁:「仲畀番兩隻狗你養?」法庭昨日未有處理有關申請。獲輕判的被告離開法庭時遇上記者採訪,態度囂張,不僅向記者「噴煙」,又在記者跟前近距離拍掌嚇唬。

案件編號:觀塘刑事六五五二──二○一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