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5月27日星期一

擬修例禁餵野鴿 引入定額罰款5千元

 Sing Tao Daily A13 港聞 |708 Character(s) |2024-05-23

立法會昨午三讀通過《2023年野生動物保護(修訂)條例草案》,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將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於今年8月1日生效。委員會主席李世榮認為,希望政府界定清晰執法指引,確保不同部門執法標準一致;他建議政府應加強解說和宣傳,特別是針對旅客方面,可在各陸路、海路關口或航班上多加宣傳。

屢次犯禁最高罰10萬囚1年

《條例草案》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涵蓋野鴿,針對涉及性質及程度嚴重的非法餵飼行為的人士,例如屢次在民居範圍餵飼大量野豬或野鴿的違例者,把非法餵飼行為的最高刑罰,由罰款一萬元增加至罰款10萬元及監禁一年;並就非法餵飼行為引入定額罰款機制,金額訂為5000元。此外,《條例草案》亦建議擴大政府執法人員的人選類別,加強執法。

環境及生態局局長謝展寰表示,《條例草案》獲通過後,將在今年8月1日生效,政府會就新條例進行公眾教育和宣傳,以及建立新定額罰款通知書系統等。

至於有議員關注政府能否有效執法,謝展寰表示,修例擴大了執法人員的類別,漁護署也會聯同各執法部門制訂具體執法指引,為執法人員安排全方位培訓,包括辨認野生動物與野鴿,蒐集證據的標準等,以確保執法有效、一致,亦會檢視利用新科技協助執法。

草案委員會主席李世榮表示,草案主要目的是將禁止餵飼野生動物的現行規定擴展至野鴿,指不少市民認同需要禁止餵飼野鴿,解決餵飼野鴿所造成的生態及環境問題。

他指,該政策是個跨部門的執法指引,希望政府界定清晰執法指引,確保不同部門執法標準一致;他建議政府應加強解說和宣傳,特別是針對旅客方面,可在各陸路、海路關口或航班上多加宣傳。 記者李健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