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月2日星期日

狗狗遊行爭寵物權益

《蘋果日報》,2011/1/2

新一年,新希望,許願的包括花貓與小狗。一班愛護動物人士昨日到政府總部請願,握着貓狗的小手在橫額上打手印,並寫下「動物不再受苦」等祝願,促請政府收緊虐畜條例及設立漁護署監察機制,保障動物權益。

促簡化領養程序

10多名愛護動物人士昨日遊行至政府總部請願,沿途高叫「社會包容互愛,動物悲情不再」、「 2011動物大吉」等口號。愛護動物組織「動物地球」幹事張婉雯表示,所有遭漁農自然護理署捕捉的流浪貓狗若 4日內沒人領養,便要人道毀滅。然而市民不可自行到漁護署領養動物,必須透過當局認可的機構幫忙,不少市民因此「打退堂鼓」,放棄領養。她建議漁護署簡化領養程序,讓市民自行領養。

義工潘先生昨日與愛犬史納莎一同遊行,他說過去接二連三的虐畜事件促使他站出來,為動物權益發聲,「香港嘅動物制度好落後,好易就殺咗佢哋」。

動物地球要求政府收緊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嚴正處理虐畜事件;並推行「絕育、防疫及放回」計劃,以控制流浪貓狗數量,同時保障市民及動物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