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 13, 2026
原文連結在此 : https://hkanimalpost.com/2026/06/13/06123/
位於元朗八鄉的「520浪浪加油站」狗場,被人投訴虐待動物及疏忽照顧,漁護署昨日派員到場展開執法行動,並帶走多隻狗狗。漁護署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場內多隻狗身型異常消瘦,懷疑有人疏忽照顧動物,該署人員檢走共11隻狗,帶返動物管理中心作進一步檢查,又指場內有30隻狗未領有有效牌照。漁護署表示,如有足夠證據,將會對有關人士提出檢控。
漁護署表示,由於涉案狗隻為案件證物,並仍屬於其畜養人,一般情況下該署不會交由動物福利機構托管。該署會繼續就個案進行深入調查,如有足夠證據,將會對有關人士提出檢控。另該署人員發現場內有有30隻狗未領有有效牌照。根據《狂犬病條例》(第421A章),狗隻畜養人須確保其狗隻在滿五個月大時接種狂犬病疫苗、申領牌照及植入晶片。違例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10,000。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第169章),任何人如殘酷對待任何動物,或不合理地作出或不作出某種作為而導致動物受到不必要的痛苦,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罰款$200,000及監禁三年。
另愛護動物協會在其專頁表示,動物需要的是及時的保護,而不是事後的補救,指自2026年初起,愛協已就520浪浪加油站接獲數百宗投訴,過去數月亦一直就此事與警方及漁農自然護理署保持密切聯繫。愛協指,動物虐待並不只限於蓄意施暴,疏忽照顧同樣屬於虐待,「當動物長期缺乏足夠食物、清潔食水、安全棲身之所、所需獸醫護理,以及合適的生活環境,他們便會承受痛苦,而這些痛苦往往在獲得協助前已持續多時。」
愛協強調:「我們不能一再等到動物受到嚴重傷害後,才採取行動。香港急需在妥善規管動物收容場所的同時,引入飼養者照顧責任。這是愛協及其他動物福利團體多年來一直倡議的重要方向。若設有收容所牌照及巡查制度,所有收容場所便須符合基本動物福利標準、申領牌照,並接受監管,以確保遵守相關要求。」
愛協認為,任何動物收容場所都不應在缺乏問責和監管的情況下運作。主管當局必須具備巡查收容場所、執行標準,以及在動物面臨風險時及時介入的權力與責任。「遺憾的是,很多時候,援助往往在動物已承受嚴重痛苦後才到來。動物理應得到更完善的保障。更有效的保護,有賴更健全的法例、更有力的規管,以及更完善的監察機制。」
520浪浪加油站則在其專頁中表示,狗場有圍欄,只是漁護署到場時還未設置,指會逐批逐批讓狗狗有活動空間,並批評有人不斷攻擊作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