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星期三

法例問題修法解決

August 3, 2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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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龍頭豪景花園情人節血案的司法覆核申請被拒(30/6),多少是意料中事,被拒非因政治凌駕法律,純粹是法理上站不住腳。至於申請被拒的詳細原因,可參考幾間傳媒的報導。

值得留意,高院法官李運騰再次確立動物無興訟權利,法律基本原則的確如此。法官不認同以司法覆核處理行政或立法事宜,法律上的不足應以審視及改革相關法例來解決,這亦是三權分立的體現。

法官李運騰不是第一個在法庭指出法例問題修法解決的人。2019年,律政司就一宗虐狗案向高院提出刑期覆核申請,時任上訴庭法官潘兆初在判詞說到「其他地區的相應法例較香港現行條例更成熟仔細,對罪責劃分也更清晰明確 ......至於香港的法例應否作出修改,則應由政府及立法會處理,法庭只能按現行條例考慮 ......」。

判詞亦指出虐待動物有違人性,2006年修例提升罰則後,虐待案仍不斷發生(律政司提供數據),可見法官不至於完全離地,多少有考慮實際情況。

對於豪景案,或許真的無計可施,但我們仍需要為其他動物籌謀,不能一直盲目將責任推在律政司身上,忽略問題根本。是次司法覆核中,申請方提到法律應為動物發聲,非常富有浪漫色彩。忽發奇想,何不走前一步,由我們去發聲改變法律而被動地去等待?

說來容易,如何應對即將來臨的《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修例,又是另一個話題。在立法會以至制度中幾乎所有非建制的民意代表都消失殆盡之後,發聲的責任就落在每一個關心動物的人身上,我們總得走出新的方法,但此刻小編未有答案。
司法覆核申請被拒的報導

豪景花園擲動物案 貓主申覆核律政司不檢控決定被拒批許可
https://news.mingpao.com/.../%E8%B1%AA%E6%99%AF%E8%8A%B1...

律政司不起訴深井虐待動物案 貓主提司法覆核被拒 官:律政司沒義務在合理時間交代
https://www.thestandnews.com/.../%E5%BE%8B%E6%94%BF%E5%8F...

律政司就石鼓洲虐狗案提出刑期上訴被拒 (含潘兆初判詞 )

律政司覆核虐狗案刑期失敗 官指變數大難定判刑尺度
https://hk.on.cc/.../bkn-20190404160441085-0404_00822_001...

男子戒毒所虐殺狗加監1個月 律政司不服量刑過低覆核遭駁回
https://hd.stheadline.com/TVC2019/news-detail.php?y=2019&r=972919法例問題修法解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