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b 1,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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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動物是懦弱和可恥的行為,網上最近流傳一段影片,顯示4名中學生在屋邨走廊外涉嫌虐待貓隻,包括追趕、用腳踩、徒手捕捉,最終貓貓疑受驚下跳出欄杆墮樓,暫時未知其生死。有指相關學校為佛教葉紀南紀念中學,本報正向該中學及教育局查詢。
影片為約11秒的Instagram動態影片,約11秒,拍攝到1隻貓貓在屋邨走廊,有一名身穿中學校服的學生用腳踩向貓貓,另一學生上前嘗試用手捕捉跳跑的貓貓,拍攝者說出同學名字大戰這隻貓,並引來笑聲,其後貓隻疑跑過欄杆墮樓,學生即嘩嘩聲,有人高叫:「跌X咗落去呀?」有學生則嘗試攀著欄杆向下望,影片到此結束。
該影片亦標示了4名涉事學生的IG帳戶,影片中的貓貓為其中一名學生家中所養的貓,而該學生的IG動態中,亦有一段將貓貓高舉並播放電影《獅子王》音樂的影片。
佛教葉紀南紀念中學在下午4時發表聲明,指經深入了解後,影片顯示該校學生飼養的小貓離開家中走到走廊位置,學生及其朋友希望捕捉小貓並把他帶回家。由於小貓受到驚嚇,跳到了屋邨平台上。學生後來確認小貓並沒有受傷,並將該片段的後半部分,即小貓從平台救回來的影片,上載到其個人的Instagram上。
校方表示,學校一向非常重視生命教育,教導學生們尊重生命。學校非常重視此事,並確信學生並無意圖傷害動物,惟個別學生在影片及相片中對待動物的方式,確有改善空間。
NPV主席麥志豪表示,《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寫明讓動物受驚已觸犯法例,惟學生沒有對貓造成身體上傷害,有可寬限的空間。但他指學校的責任很大,「學校不應用這麼寬待的字眼,因為學生不是有改善空間,而是有改過的空間,他們的確是做錯,雖然年輕,但應知道己所不欲,勿施於人,應明白這種做法對動物造成傷害,學校不能以相信沒意圖,就將事件輕輕帶過,應該要作出懲處,讓學生改過。」他形容,即使在法律上未必要懲處這些學生,但學校也應作出懲處,否則難向公眾交代。
教育局回覆本報查詢時表示,已向有關學校了解情況,並知悉學校在事件發生後已啟動危機處理小組並發出聲明,亦會按需要為學生提供支援。教育局會繼續與學校保持緊密聯絡,提供適切的支援及協助。
教育局表示,中小學價值觀教育包括生命教育和培養法治精神,相關學習內容包括認識生命、愛惜生命、尊重生命及探索生命、尊重動物的生命等,已蘊含在小學和中學的課程內。相關學習內容旨在讓學校培育學生仁愛、尊重生命、責任感、同理心、守法等的正確價值觀和態度。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地打、踢、惡待、過度驅趕任何動物或殘酷地將其折磨、激怒或驚嚇,即屬違法,最高可判處監禁3年及罰款2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