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2月14日星期三

遺寵物在家害四命 麵包廠經理判囚

《東方日報》,2018/2/14

麵包廠男經理早前在大埔南華甫租用村屋,飼養四頭貴婦狗、一頭柴犬及一隻天竺鼠。惟他稱自去年走失其中一頭貴婦狗後,對餘下寵物驟失興趣,放下食物及食水後離開村屋,直至去年十月業主到上址追租時發現「屍橫遍野」報警揭發。涉案卅一歲被告何耀忠早前承認兩項殘酷對待動物及一項沒有為狗隻領牌罪,昨被判囚八個月及罰款二千元。

稱走失愛犬 失飼養興趣

裁判官指案情嚴重,失去四條生命,殘存的柴犬亦身心受創,嚴斥被告指單位衞生環境差劣,看不到他愛惜動物,不尊重生命,故需判囚以懲。

案情指被告自一六年初租用上述村屋,惟自一七年七月起欠租,三個月後業主上門追租時,揭遍地狗屍及糞便。警方及愛協成員到場發現三頭貴婦狗及一隻天竺鼠死亡,屍體已腐爛,生還的柴犬瑟縮木椅下,明顯受驚。被告被捕時警誡下稱因飼養的其中一隻狗走失後,對養寵物失興趣,放下糧水後便離開。雖然曾返回村屋發現部分寵物已死,亦無心處理。另外,被告亦被揭無為狗隻植入晶片或領牌。

案件編號:FLCC 5454/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