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30日星期三

科大生為領養流浪貓 虛報住星爺舊居

《蘋果日報》,2014/4/29

家住屯門、報稱學生的22歲青年,向志願機構申領養流浪貓時,出示假文件虛報居住影星周星馳山頂舊居,利用友人的家居照片加以證明,瞞天過海。男生取貓後翌日,機構義工提出上門家訪,男生竟指貓隻已丟失。男生昨日出庭應訊,裁判官聽畢事件來龍去脈後一度質疑:「隻貓係咪你整死咗呀?」

辯方昨表示,被告歐展彤剛自香港科技大學會計系畢業。據網上資料,被告在中學時品學兼優,屢獲嘉獎。他原被控一項使用虛假文書副本罪,但在控辯雙方同意下,獲撤銷控罪,改以簽保令形式處理。

展示友人豪宅相片

今年1月2日,被告聯絡貓隻領養機構的姓盧女義工,表示欲領養貓兒。被告為顯示可提供合適的養貓環境,先行在科大校園內修改個人銀行月結單,將地址由屯門改為「香港中環山頂普樂道7號」。

資料顯示,普樂道7號是影星周星馳的舊居。周於1996年以8,380萬元購入,至2006年以1.17億元售出。

被告後來與盧相約,1月3日在土瓜灣寶光大廈單位見面,被告以WhatsApp傳送上述假月結單給盧,又展示朋友的豪宅相片,並即場填寫表格。義工信以為真,當晚將貓交給被告。翌日,盧要求上門家訪探望貓咪,被告坦承說謊表示住址是虛報,更自揭貓隻已在西貢走失。被告在同月6日遭警方拘捕。

法官質疑被告殺貓

主任裁判官練錦鴻昨閱覽案情後,厲聲問被告:「隻貓係咪你整死咗呀?」被告即時否認,辯稱領取貓咪後不足10小時,盧來電指擔心貓兒多病,又謂替貓兒求得下下簽,要求取回貓兒。被告當時正身處西貢大埔仔村,故打算帶貓到清水灣動物診所檢查,以決定下一步行動。

被告續稱以手袋裝着貓,但途中貓兒大便兼尖叫,他遂將貓取出放在地上,打算清理手袋之際,貓兒突然逃跑,失去蹤影。被告表示曾與盧一同尋貓,但苦無結果。被告終獲准自簽2,000元,守行為兩年,並須支付堂費3,000元。

案件編號:KTCC1565/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