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8月6日星期四

6旬漢斜孭袋藏活貓 羅湖入境港斷正

 Oriental Daily News A02 要聞 |688 Character(s) |2026-06-13

【本報訊】前日一名60歲中國籍男子由羅湖管制站抵港,執法人員在入境大堂截查該名男子。經檢查後,在其斜孭袋內檢獲一隻懷疑非法進口活貓,該名旅客隨即被捕,案件已轉交漁護署作跟進調查。檢獲活貓估計市值約1.5萬元。

本月第5宗走私動物入境

最近走私動物入境情況嚴重,本月已截獲5宗。本周二(9日)單日截獲兩宗,包括有人員在香港國際機場入境大堂,在一名由荷蘭經上海飛抵本港31歲本地男子的寄艙行李內,檢獲7條蛇、19隻蜥蜴及5隻龜,總市值約17.38萬元。經漁農護理署查驗後,懷疑該批爬行類動物屬《瀕危野生動植物種國際貿易公約》所列明的瀕危物種。該男子被捕,將會被漁護署落案控以一項非法進口附錄II瀕危物種罪、及一項殘酷對待動物的罪名。

另外,人員在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大堂,截查一名56歲抵港男旅客,在其背包內檢獲一隻懷疑非法進口活貓,估計市值約1.5萬元,該名男子亦被捕。

此外,本月1日也揭發兩宗。人員先後於落馬洲支線管制站入境大堂,在一名66歲抵港男旅客的背包,檢獲一隻約值二萬元的活貓;並於另一名33歲抵港男旅客的個人行李內,檢獲裝載於鳥籠的150隻懷疑非法進口活雀鳥,市值約3萬元。上述兩名涉案男子均被捕,案件已轉交漁護署跟進。

部門提醒市民,任何人未領有有效許可證而將動物輸入香港,即屬違法。根據《狂犬病規例》,任何人非法輸入動物動物屍體或動物產品,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萬元及監禁一年。根據《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任何人如非按照《條例》規定進出口或管有瀕危物種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1,000萬元及監禁10年,有關物品亦會被充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