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2月7日星期日

廚師涉虐芝娃娃 疑七呎高擲地

《東方日報》,2016/2/6

中年男廚師被指去年五月於奧海城對開空地遛狗時,涉嫌三度將所飼養的芝娃娃擲地,其中一次更如「擲飛碟」般將狗由六至七呎高空拋落地,芝娃娃隨即在地上翻滾嚎叫。男廚昨在觀塘法院經審訊後,被裁定三項虐畜罪表證成立,辯方指被告從沒有擲狗,當時是芝娃娃「自己跳落地」,而目擊證人因向被告買狗不遂,才報警誣告被告虐畜。案件押後本月廿九日裁決。

辯稱隻狗「自己跳落地」

案中雄性芝娃娃事後被診斷左前臂骨折,現交愛護動物協會看管。目擊證人梁健文昨供稱,去年五月二日晚上九時半在上址遛狗時,見被告盧展樂(四十三歲,圖)的芝娃娃拐吓拐吓,上前問被告為何不帶狗往求診。

被告稱:「我隻狗邊有事?」並將狗放回袋中,惟未幾,被告從袋中抽出芝娃娃,如掉垃圾般擲落地。翌晚,梁再在上址見被告以類似手法擲狗,遂上前勸止,被告卻變本加厲,失控地從袋中抽出芝娃娃,並執住狗的其中一隻腳,如擲飛碟般拋高,芝娃娃跌地後嚎叫。梁表示:「你唔醫我可以畀錢醫,你唔養我可以幫你養」,被告說:「關你咩事?」

另一證人,寵物店女店主張海燕供稱,去年五月三日被告帶芝娃娃前來查問,「唔知點解牠跛咗」,她協助找獸醫時,被告卻向她借款,遭拒後他更一度報警,誣告張偷去芝娃娃。張與梁亦因此事變得熟落,並決定報警舉報被告虐畜。

辯方則指,芝娃娃在案發前已受傷,案發時是牠自己跳落地,被告需再三執回,故並非擲狗。辯方又指,梁因想買該芝娃娃不遂,張則因不滿被告報警指她偷狗,故二人才聯合誣告被告。梁、張對辯方此說均不同意。

案件編號:KTCC 5079/20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