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一 2017-11-20
原文連結在此: https://www.inmediahk.net/node/1053409
「貓捕雀」教我們愛生命
塱原命案 — 悼禾花雀
花盡氣力抵達
你環顧四周,低頭嚼穀
一撮黑影
從草叢突然撲出
無聲無息,便一命嗚呼
以為到來稻田能享飽福
原來成了貓兒的美點
你是今年第六縷亡魂
而我
呆望你散下的羽毛
若有所思
今年第六隻犧牲的禾花雀。
11月,塱原稻香處處,當稻田轉成金黃色,也就是禾花雀抵港的季節,稍作停留補給,隔日又再匆匆上路。
早前香港自然生態論壇傳來「貓捕雀」的圖片,受害的正是瀕危的禾花雀。一夜間,貓彷彿受盡千夫所指,愛貓愛鳥者各執一詞,事件引起熾熱討論,詳情不在此贅。
塱原保育項目管理的的生態稻田
筆者作為生態人,觀察及鑽研生態系統多年,本以為阻止外來家貓捕獵原生雀鳥,乃天經地義之事。事件在大眾間引起的迴響,實是始料未及。筆者驚覺,原來生態學說中所指的「自然定律」,與大眾理解中的「自然定律」,有莫大差異。筆者希望透過本文,整合重要觀點證據,剖析愛貓愛鳥者之間的衝突,並藉此釐清之關謬誤。誠然,不同人的道德觀念難以完全一致,但筆者希望解讀貓捕雀一事時,能回歸理性,明辨是非。
貓捕雀,是「自然定律」?何需爭拗?
貓是野生動物?
野外存活的動物,可稱為野生動物,但與原生動物仍有一定分別。釐清野生動物及原生動物的概念,是「貓捕雀」爭議關鍵之中的關鍵。
原生物種是指某地區生態系統中原來的一員,今天眼見的自然生態「平衡」,需經歷幾百萬年的進化雕琢,物種之間互相依賴、互相牽制,達至平衡穩定。而香港今天的原生貓科動物,就只有豹貓(學名:Prionailurus bengalensis)。
家貓(學名:Felis catus)是人類社會產下的馴化種,家貓被馴化的歷史可以追溯到古埃及時代,甚至更早。有研究指出,家貓祖先源於亞洲西南及非洲兩大支系。家貓經由人類社會擴散至世界角落,且流浪至野外,因而可以稱之為野化動物。由始至終,流浪家貓並不屬於自然生態系統的一環,特別是本港生態環境。
所以,如果「貓捕雀」的例主角換上豹貓,就是真正的「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相信並不會引起任何爭議,可是,家貓捕雀,卻是完完全全的人禍!
家貓,並非屬於香港原生生態系統一員。
貓捕雀是本性?
筆者從不否定,捕獵是貓之天性。正正因為捕獵是貓之天性,就更應該將之與自然界的生物隔離,留在家中以免發生衝突。
原生生態系統經歷長久的演化,互相制衡,人類帶來的家貓從天而降,原生物種不可能一時三刻適應。譬如在澳洲歷史中,整片大陸甚至從未出現過貓科的捕獵者,原生雀鳥天性是在地上築巢,面對貓,一擊即潰。
貓爪帶來的巨變,原生生態難以適應。
貓存活在野外,何不交給自然生態系統去管理?
自然生態系統確實有能力重新整理,達至「平衡」,但恐怕先要經過無數物種絕種的洗禮。何況大部份流浪家貓仍有人類在背後作支援,提供食物及醫療。不公的競技,原生物種沒有半點勝出的機會。
情況如像空氣污染、氣候變化等環境問題,太多的人為活動持續帶入環境,若不處理,影響只會不斷加劇,環境難以承受;同樣道理,50公頃的塱原,數年前 約10隻家貓跳升至40隻以上,貓捕雀的觀察紀錄愈見頻密,雀鳥的生存空間被再箍緊。
貓咬死一隻禾花雀,重要嗎?
重要。那怕受害的是一隻原生青蛙,一條水蛇,結果都一樣。筆者在塱原曾經紀錄的貓下亡魂還有文鳥、白胸苦惡鳥、八哥、彩鷸及中國水蛇等等。
無可否認,瀕危禾花雀受襲,是今次引起大眾關注的轉捩點。流浪貓威脅的,並不是單一物種,而是整個生態系統的平衡,哪怕是最常見的物種,都值得關注並需要處理。
須知道,原生物種,就如鐘錶內的齒輪,只有彼此緊扣着,系統才能轉動。自私一點說,生物多樣性是人類賴以為生的資源,生態系統崩壞,受苦的最終也是人類自己。
被家貓捕獵的白胸苦惡鳥。
捕獵與好奇心,也是貓的天性。
為何有貓出現在野外?
貓在野外出現,主要有兩個原因:棄養及放養。
消費主義造就三分鐘熱度的寵物文化,棄養兇猛的鱷龜,「放生」無辜的小鸚鵡,已是屢見不鮮的新聞。
放養是另一貓出現在野外的原因,對於農夫而言,貓有治鼠的功能性,鼠患威脅到部份農作物的收成,如蕃薯、馬蹄等,更會吃掉穀倉儲存的種子及肥料。然而農夫一般沒有替貓絕育的概念,據筆者了解,塱原有農夫曾反映貓愈生愈多,無暇照料。而且,部份養貓的人是當區居民而非農夫。因此放養貓以治鼠的功能性與生態保育,之間仍有相當的商討空間。
放養有甚麼問題?
暫時法例上未有禁止放養的規管,但筆者認為,好好看管寵物,是盡責主人的常識。
無奈地曾有人提出,困養貓在家中,是剝削貓的自由。可是若要白白犧牲原生動物的生存權利,以換取貓全面的自由,恕我不能接受。
放養除了危害自然生態,實際上環境亦蘊藏危機,疾病、吃了鼠藥的老鼠及蛇類,隨時可以將貓致諸死地。有動物關注組織亦不鼓勵放養,將寵物留在室內,才是稱職主人應有的責任。
聞說流浪家貓平均只有5年命。放養的飼養方式,理想嗎?
為甚麼要指責貓有錯嗎?
筆者需要強調,塱原的「貓捕雀」事件,是徹頭徹尾的人禍。我們並不是要反智地指責小貓而為鳥討回公道,因那沒有半點意義。反之,筆者針對的,是貓主人「放養」之陋習應當禁止,或至少有措施緩減對生態的影響。
筆者家有兩貓,大貓取名「阿米」,因來自米田,半歲時領養回家,今年四歲。一年後,貓老母又生,一黑一黃,與阿米可謂「出自同一條腸」。黑貓又帶了回家,體型細阿米一截,叫「芝麻」;黃貓「花生」無辨法,說服同事領養好了。米今年四歲,芝麻三歲,牠們同樣來自今日爭議之地 - 塱原。
「喵~」
這星期回家,兩貓如常你追我逐,我看著牠們,不禁又想起「貓捕雀」的爭議。我不懂傳心,不知道兩貓是否開心,至少感覺活得健康安穩,聞說流浪家貓平均只有5年命。
貓狗,是生命;原生雀鳥,也是生命。養寵物,是學習愛惜生命的機會;大自然,是學習尊重生命的場所。
我們守護生態平衡,因為愛;給貓貓一個家,也是愛。
兩貓主人
香港自然生態論壇
2017/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