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v 11, 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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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經常發現殘害動物的捕獸器,但很少人贓並獲,星期三(11月8日)於粉嶺馬尾下村竟有4名自稱村民的男子公然在義工面前安裝大型捕獸籠,更對拍照的義工惡言相向,要求刪除相片。義工報警後,那些村民將捕獸籠放到村內,警方當時並沒有以非法管有捕獸器拘捕他們。
根據《香港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任何人在沒得到漁護署許可下管有捕獸器,已屬觸犯法例,最高可判罰款5萬元,而如果狩獵到受保護野生動物,最高罰款10萬元及監禁1年,而如果過程中令動物受到傷害,則觸犯《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最高罰款20萬元及監禁3年。
香港野豬關注組日前在其專頁中上載相關圖片,顯示數名男子在安裝大型捕獸籠,並指義工在拍攝期間,「遭到相片中的人惡言騒擾,稱該村屬私人地方,更要求刪除照片。危急情況下,女義工於是報警。警方抵達現場期間,該批自稱村民的男子,將笨重的捕獸籠移往村內,據悉事件中,並無人被捕。警方及自稱村民的男子(已證實並非漁護署人員),至今並無清楚交代疑似捕獸器的用途和動機。」
香港野豬關注組Roni表示,當時義工被4人圍住要求刪相,義工報警後,4人將捕獸器放到村屋附近,警方亦得悉這情況,雖然有落案但沒有即時拘捕他們。Roni又表示,已經聯絡漁護署,對方稱會入村調查。
他認為,警員對保護動物的意識不足,一個那麼明顯的捕獸籠,卻沒有馬上執法,亦沒有清楚交代調查後是否得悉這個設置的目的。
多名網民留言指數人已經明顯觸犯法例,質疑警方為何不馬上執法拘捕相關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