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1月5日星期日

無牌買賣瀕危動物可判囚

《蘋果日報》,2017/11/5

近年香港興起飼養另類寵物熱潮,無論是可愛、兇猛甚至有毒的瀕危動物包括貓頭鷹、海龜、懶猴,以至暹羅鱷等,在網上都「有價有市」,售價由過千至萬元不等。

多撿獲瀕危貓頭鷹

其實根據香港法例,商販無牌進口或出售上述瀕危野生動物乃屬違法,可被罰款500萬元及監禁兩年,即使市民僅是購買也可能會因「無牌飼養」而可被判監1年及罰款10萬元,市民在郊野自行捕捉瀕危野生動物亦同樣違法。

當局呼籲市民切勿無牌飼養瀕危野生動物,因除了會犯法也會刺激非法走私活動,增加了瀕危動物遭捕捉後再被棄養的可能性。

嘉道理農場暨植物園野生動物拯救中心則指出,近年協助漁護署接收因非法走私撿獲得來的動物數字有上升趨勢,以雀鳥數字為例,今年截至9月底錄得數字,是前兩年的兩倍,接獲的多數是同屬瀕危物種的貓頭鷹。《保護瀕危動植物物種條例》透過許可證制度規管瀕危動植物的進出口及管有許可,不論野生或圈養繁殖的活體或死體均受《條例》規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