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5月30日星期三

柴灣發現疑受傷海龜 檢查後將野放

《東方日報》,2018/5/29

綠海龜被國際自然保護聯盟列為瀕危物種,屬受保護動物,日前(26日)有泳客在柴灣藍灣半島對出海面拯救了一隻懷疑受傷的綠海龜,並帶回岸上,一度被誤以為有人欲將綠海龜帶回家中飼養,查實是一場誤會。漁農自然護理署表示,該署接獲通報發現綠海龜,當日即時派員前往現場,將綠海龜送往海洋公園檢查,確定並沒有表面傷痕,會盡快安排野放。

曾聞有人欲帶回家飼養

有巿民向本報表示,日前(26日)早上七至八時,有泳客在藍灣半島對出海面游早泳,發現一隻綠海龜,其後將綠海龜捉上岸,並放在膠箱內,其他泳客則興奮地輪流捉住綠海龜拍照留念,期間聽聞有人欲將海龜帶回家飼養,他認為屬違法行為,應提醒巿民勿捉綠海龜。

經追查該綠海龜下落後,漁護署帶來好消息,指該隻未成年的綠海龜經海洋公園獸醫初步檢查後,發現並沒有表面傷痕,若稍後詳細檢查確定其健康狀況良好,該署會盡快安排野放。海洋公園指該隻綠海龜身長約四十厘米、闊三十六厘米,重八點四五公斤,完成檢查後會交回漁護署。

漁護署表示,市民如發現海龜,請盡快通知該署有關地點及詳情,以助了解海龜在香港水域的分布。若市民發現有海龜需要救援或有涉及海龜的不法行為,請致電1823提供資料,在緊急情況下請報警求助。任何人士捕獵、蓄意干擾、管有、售賣或出口海龜(包括巢和蛋)均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判罰款十萬元及入獄一年。

香港生態教育及資源中心科學事務經理張瑪珊亦提醒市民,如在海灘發現綠海龜,牠可能是受傷或迷路,巿民不應該私下處理或照顧綠海龜,應該交由專家照顧,以免好心做壞事,傷害綠海龜。

另稿:
團體倡深灣海域列禁區 保護綠海龜

每年五月至十月是綠海龜在香港東南及東南面或南丫島深灣一帶繁殖的季節,但漁農自然護理署僅在此時段將深灣沙灘列為禁區,然而深灣水域卻繼續容許遊艇停泊,遊人的水上活動打擾了綠海龜的生態,多個環保團體促請漁護署將深灣海域及沙灘同列為禁區,以保育綠海龜。

促禁用「鬼網」捕魚

在昨日立法會環境事務委員會會議上,綠色力量、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等多個團體均關注保育綠海龜,分別要求在綠海龜產卵的時段,將深灣水域及海灘列為禁區,限制船隻進出,或將船速限制在五海里,並禁止使用「鬼網」捕魚等。團體指夏季多遊艇及市民在該區進行水上活動,綠海龜不敢上岸產卵,遊艇亦會撞死綠海龜,促加強罰則。

有國際學校的學生則指出,綠海龜以水母為食糧,因而誤食棄置在海上的膠袋至消化不良,而棄置的魚網「鬼網」在海上漂浮亦纏死海綠龜。

香港海洋環保會主席王敏幹表示,香港南面水域之瀕危海龜及江豚至今仍未受到足夠的保護,擱淺死亡的數目增加,如過去兩年就有十隻海龜死亡,在香港被發現的數目亦減少,擔心香港下一代將再也看不到這些物種,促港府及早制訂保護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