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m730》,2017/8/4
「一地兩檢」方案終於出台了。引起兩極爭議早在預期。風眼當然在法理上的原則,是否有違基本法?是否破壞一國兩制?但我卻想到在實行時可能出現的一些文化衝突,其所可能引起的波瀾也非同小可。政府一地內檢的方案是將大概四分一個高鐵西九龍總站租予內地劃作「內地口岸區」,而出現在此範圍的列車車廂亦屬租界範圍。而在此範圍是全面實行內地全國法律,旅客若於內地口岸區干犯內地法例,將被押返內地調查及審訊。同理,由於香港法例在此範圍不適用,那麼不論內地人或香港人在此口岸區反過來觸犯了香港法例也就無傷大雅了。而中港兩地的法律上有明顯分歧的一個地方,就是有關動物的法例。
香港雖沒有一套動物保護法,但在保護動物的相關法例卻肯定遠遠比內地進步。實事求是的看,內地人乘高鐵來港,不管在車廂裡或在清關時,可以在「內地口岸區」拿出一包狗肉吃(在內地獨立包裝的狗肉很普遍)。
當你眼巴巴看著有人在你面前津津有味的咀嚼著狗肉,不單不可以報警,你連悶哼一聲也沒理據, 這將會是一個何等荒誕的場面。甚至有商人可以有權在站內經營狗肉店,滿足內地客也及有特殊喜好的港人。香港人是絕對無權反對。
又假設,有人透過高鐵走私寵物來港,到港時動物已奄奄一息,乘客大可在把動物丟棄在「內地口岸區」,用任何方法將動物弄死也沒相干,因為內地沒有法規保護動物或防止虐待動物,遺棄動物當然不會犯法。
如是者,「一地兩檢」是否間接令香港食狗肉合法化?令這個在香港的「內地口岸區」成為動物的地獄?香港人相對愛護動物的文明素質在這「租界」內就蕩然無存了。
這一切都不涉及法理或政治問題,但我們所跌入的道德陷阱,也不是小事一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