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2日星期四

未尋獲關鍵證人 虐貓案押後

《新報》,2013/8/20

4名年輕男女涉嫌於觀塘順天邨踢死流浪,案件原定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惟開庭前控方仍無法找到該案的一位「關鍵證人」,裁判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中再審。3男1女被告被指於去年11月,將一隻流浪踢至流血,牠最終被人道毀滅。

流浪人道毀滅

4名被告分別為江嘉敏(18歲)、蘇柏林(23歲)、葉偉傑(23歲)及楊翹羽(26歲),各被控以殘酷對待動物罪。由於4人早前一致否認控罪,案件原定於昨日於觀塘裁判法院開審,惟控方開庭時表示,無法及時找到案中的一位「關鍵證人」出庭作供,如沒有該位證人,案件將「不能繼續進行」,故申請將案件押後4星期以聯絡對方,惟未有進一步披露該「關鍵證人」身份。暫委裁判官戴昭琦接納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18日再審。

控方早前表示,審訊時將會傳召19名證人,包括市民、愛護動物協會職員、醫生及漁護署職員等。

案情透露,去年11月16日,4名被告被指於順天邨天池樓殘酷對待一隻流浪「阿MIU」,將牠踢至流血,最終須要被人道毀滅。4人並非當場被捕,而是警方接報後翻看閉路電視,拘捕各人。

案件編號:
KTCC2188/2013

主審:戴昭琦暫委裁判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