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9日星期二

【捕獸器捉狗事件】動保界聯署促漁護署交代派員捉狗準則 要求停用捕獸器

Feb 19, 2019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9/02/19/02193/
漁護署以捕獸器捉獅子山狗狗「白白」一事,引來動保界憤怒,多個動保組織及人士向漁護署署長梁肇輝發出聯署信,要求署方交代派員捉狗的準則,是否沒有查證投訴真偽、甚至連是哪隻狗被投訴都沒求證,便隨便派人去捉狗交差,以及要求署方承諾停止使用捕獸器捕捉動物。

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對本報表示,漁護署這次捉狗行動十分粗疏,甚至可說是腐敗的官僚,「收到一個人的投訴,又不知投訴人的來源,又沒查證投訴是否成立,亦不知被投訴的是哪一隻狗,就派人捉狗息事寧人算數,隨便交差。」

他指,那狗狗在被捕捉過程中沒有吠也沒有反抗,即使真的有狗吠投訴,也應該不是這隻狗,而且那是在山上的狗,距離民居很遙遠。他要求漁護署檢討派員捉狗以應付投訴的機制,以及停止使用捕獸器捕捉動物。

多個動保組織和人士聯署去信漁護署署長梁肇輝,信中提出四大問題要求漁護署解答。第一問是署方以什麼準則派員捉狗,有否在事前查核投訴內容的真偽及來源,「以是次事件為例,有市民投訴受到流浪狗隻滋擾,但涉事狗隻身處山邊,和民居有一定距離,究竟如何造成滋擾?或所構成的滋擾有多嚴重?」

第二是捉狗隊如何在投訴者不在場情況下確認所捉狗隻是被投訴的狗隻,還是隨便捉一隻狗作交代。

第三是要求漁護署交代捕捉狗隻的方法和指引,如何確保以人道方式進行。

第四是署方在行動前是否有諮詢當區區議員,以及有否計劃逐步減少並取締不文明的撲殺行動,停用任何形式的捕獸器,而轉為大力推行「捕捉、絕育、放回」作為控制流浪動物的方案。

聯署信組織及人士包括十八區動保專員、NPV 非牟利獸醫、香港摺耳貓病友會、公民黨動物權益關注組、香港野豬豬關注組、豚聚一家、動物公民、動物地球、環保觸覺、立法會議員毛孟靜、鄺俊宇、譚文豪、朱凱迪、陳志全及范國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