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13日星期三

為什麼要解散「民間野豬狩獵隊」──「野豬關注組」回應施永青先生的相關觀點(文:香港野豬關注組小羊)


原文連結在此: http://www.hkanimalpost.com/2019/02/13/02133/
今早,施永青先生在媒體發文:「應該野豬狩獵隊出動嗎?」「香港野豬關注組」的答案是「不應該」,而且應該予以「解散」!

首先,我們重申,沒有任何動物,應該被槍殺對待!這是我們的基本立場。

我們相信,有一些情況,可能連施先生也不是太了解,趁這個機會,我們嘗試提供一些理據,提供參考。以下,我們透過媒體報導內容,去說明狩獵隊並「不專業」,亦會「構成公眾安全問題」,以回應施先生的文章並同時質疑「民間野豬狩獵隊」存在的合理性。

(一)不專業。根據《明報》2010年11月30日的報導。「民間野豬狩獵隊」在一次行動中,共發了近20發子彈,文中指「多隻野豬懷疑中彈,負傷突圍逃脫,……狩獵隊共獵殺一大兩小野豬。」

請問,這種像玩war game般的「狩獵行動」,將野豬當作獵物玩具,完全無視受傷野豬在中彈後逃走,至死亡期間,所承受的痛苦。又如何談得上專業?!更何況,行動之地,除了野豬還有其他動物及人類。今天香港,已是一個超過700萬人口、人煙稠密的城市,荷槍實彈狩獵野豬,根本不可行。

此外,根據漁護署指引,「民間野豬狩獵隊」行動後,須將野豬屍體交到食環署的屍體收集站。然而,《南華早報》2010年的文章指出,狩獵隊公開表示會與村民私下分享野味。如此,又如何有專業可言?!

(二)公眾安全問題。目前,「民間野豬狩獵隊」合法在家中藏槍及子彈,但根據《蘋果日報》2014年4月14日的報道,狩獵隊成員家裡被爆格,失物當中包括「8發雷明燈子彈」。試問,這種民間合法藏有槍械及子彈的情況,不是對公眾構成極大的安全問題嗎?

貧與富、 強與弱、人類和動物,一起生活在地球,本來就是同坐一條船。今天,看到北極熊因地球暖化而被迫走投無路,我們心痛之餘,真的要問問,站在山頂豪宅大院的達官貴人,你們俯瞰星斗市民日夜勞碌、街上老人彎腰執紙皮、一家大小蝸居劏房,動物饑腸轆轆,而且還要面對狩獵著的追殺,這符合道理嗎?

施先生,希望你明白,我們都只是在講道理,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