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0月13日星期五

人類霸權 / 麥志豪

2017年10月10日 10:30
【now.com生活】文明社會,很多人都會說自己喜歡動物,也有說自己愛護動物,但卻很少會說為動物維權。因為一旦動物權和人權出現沖突,你就很自然選擇維護人的權益而捨動物於不顧。

以下這一宗小案例,是人類霸權欺凌動物的經典例子。

據傳媒報導,觀塘安達邨一名婦人日前帶同5歲兒子到藥房購物,期間兒子見藥房貓「波子」可愛而逗貓咪玩樂,可能熱情過度或貓咪被陌生人驚嚇,當事人報稱其兒子被貓所抓傷,又有說「貓咬人」。雖然藥房隨後為小孩處理傷口,並表示願意承擔相關醫藥費用。但婦人堅持報警並向漁護署求助。

警方發言人表示,一名女子報稱其5歲兒子在藥房內被貓咬傷,小童頭部有刮痕,即時送聯合醫院治理。漁護署發言人指已知悉並跟進事件。而藥房東主在翻看閉路電視後,指並無發現波子攻擊該小孩的過程。

那小孩的傷口不過是五毫米,但卻驚動漁護署要緝拿貓咪並將之扣押檢疫,分分鐘要賠上性命,即使最後逃過一劫,但貓咪到底犯了什麼錯,要白白捱那七天的監禁。對於害怕陌生環境的貓咪,那七天會是漫長的精神折磨。

我們先撇開涉事雙方(人類)誰是誰非,誰的版本較接近真相。但我幾乎可以肯定的是,貓咪波子只是受害者,是百份之一百innocent的!這個innocent,你可以理解為無知,也可以說是無辜。你會以為波子知道發生什麼事嗎?牠既不認識那小孩,也不知道什麼漁護署!更不可能曉得香港法例167章「貓狗條例」,任何獲授權人員(包括警方及漁護署)均可「捕捉、移走與扣留任何他有合理因由相信患有任何傳染病的狗隻或貓隻」。 牠也不會知道漁護署原來只不過是一個檢疫部門,而不是保護動物的!「無知」的波子最無辜的是,那一日不過是牠的日常,坐在藥房打盹,無所事事,人客也一如平日的出出入入,熟悉的街坊會叫聲「波子」,大部份人甚至不為意牠的存在。每日不知有多少小朋友覺得波子可愛而忍不住伸手去摸牠,這位五歲小童不過是過去幾百個曾經摸過波子的其中一個!波子可能不介意,也可能感到不耐煩。誰知道?又誰在乎?我也相信,這位小朋友本來是沒有敵意的,起初大家都會覺得貓咪好可愛,正如她母親說:「小朋友見到貓梗係會摸一摸。」但摸之前有沒有問過牠主人呢?有沒有想過當時波子願意給你摸嗎?那即是我摸你你不能反抗,你反抗就要受到懲罰?!我可以這一刻覺得你可愛,也可以下一秒要你消失!

這種不公義的邏輯其實應用於所有人類和動物的關係。我們把動物關進動物園觀賞,牠們在沒有選擇下一生在牢籠內由人指點,一旦發生什麼意外,動物就要立即被人道毀滅。即使是人類自己主動激怒了或傷害了動物,受懲罰的永遠都不會是人類。

更貼身的例子其實是人類飼養的寵物,開始時我們都覺得小貓小狗小兔小龜很可愛,但一旦我們的生活出現了變化,小如搬屋,識了新伴侶,皮膚有小小敏感,不想花錢看獸醫⋯⋯這些動物就要立即被遺棄。我養你時你不能說不,你不合我意就要受到懲罰!

所有動物在人類的霸權下,命運其實都和波子一樣,都是innocent的,從一開始就不知就裡的被帶到或走進了人類的世界,在完全被動的情況下無情白事受到各式各樣的懲罰。

據說事發後有人指責藥房,不應放寵物在店內:「做生意唔可以放啲牲畜喺度。」

房署亦相當認同此霸道的說法,霸道地命令「波子」永遠遷離藥房。

其實,人類何不要求所有動物從此在地球消失,如此,動物就不用再受懲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