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10日星期一

愛犬輪下亡主人撫屍哭崩

《東方日報》,2018/12/8

人狗情深,狗主哭崩!可愛貴婦狗「離家」出走,昨凌晨在旺角亞皆老街,先後被的士及私家車連環輾斃,的士更不顧離開,警方接報到場處理,一對菲律賓籍男女狗主聞訊趕至,當即場安排「認屍」時,女主人目睹愛犬慘死,情緒幾近崩潰呼喊痛哭,要由男友緊抱安慰,情景催淚。

現場亞皆老街近彌敦道,昨凌晨零時許,一隻啡色貴婦狗獨自走出馬路,一輛往大角咀方向行駛的士駛至,疑收掣不及將牠撞倒輾過,惟的士沒有停車離去,隨後再有一輛私家車駛至,疑閃避不及再將小狗撞倒,當場奄奄一息。期間,被姓馮(十九歲)少女目睹報警求助,而私家車司機亦停車協助。

女友癱軟坐地 男友擁抱安慰

警員接報到場時,發現貴婦狗已重創死去,由於不見狗主在場,懷疑牠是離家出走,即聯絡愛護動物協會派員到場協助。至於姓邱私家車司機,接受警員登記資料後獲准離開。期間,愛協人員到場,將狗屍放入膠袋準備檢走時,一對菲律賓籍男女聞訊倉皇跑至,並向警員表示正找尋其失蹤愛犬,警員即安排辨認狗屍。

目擊者指,當他們打開「屍袋」時,證實愛犬已慘死,兩人登時情緒激動,廿歲女事主更失控,癱軟坐地哭崩,男友亦輕撫愛犬遺體淌淚,更緊抱女友安慰,情景令人心酸。其後,愛協初步檢查狗屍後,交由狗主領回愛犬遺體離去。愛協表示,昨凌晨零時許,有市民向愛協求助,指有狗隻被車撞傷,愛協即時派員跟進,惟到場為狗隻檢查後,發現狗隻已不治,被撞斃貴婦狗,雄性,其後狗隻交回狗主處理。

交通條例 動物界定不包貓狗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條例》,當車輛發生意外而導致動物受傷,司機必須停車,並向警務人員或任何有合理理由提出要求的人士,提供個人資料。司機如不提供資料,須盡快在廿四小時內親自前往最近的警署或向警務人員報告。而「動物」的界定僅限於馬、牛、驢、騾、綿羊、豬或山羊,並不包括貓、狗。

不過,近年寵物權益不斷上升,愈來愈多公眾對動物福利表示關注,但貓狗並不受《條例》保障,法例未有規定司機撞到貓狗後須停車。有司機在意外後沒有停車,導致貓狗可能因司機不顧而去,未能及時救治而斃命,為加強保障貓狗,故不少愛護動物團體也要求對動物的定義擴大至貓狗,政府最近亦就有關建議展開公眾諮詢,擬修訂有關《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