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25日星期二

「坑口偷貓案」警指不涉刑事成分 熱心市民:絕不能接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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坑口店舖貓KK在2月12日被人偷走,數日後才被人在山上尋回。偷貓人向警方稱以為貓貓沒人養所以帶走,並於同日放走貓貓,警方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相信事件不涉刑事成分。協助尋貓的熱心市民蔡小姐指絕不接受警方回覆,她指當日KK被偷走時有藍色頸圈,偷貓人不可能認為KK沒人養,批評警方沒執法:「難道我偷完東西再在其他地方放回,便不是犯法?」
KK是坑口明德邨一間電器店所養的老貓貓,已經在上址生活了15年以上,很多街坊都認識和喜愛KK。他在2月12日下午4時多被人抱走,當時有人目擊一名頸上有紋身的男子抱著KK往東港城茶木方向走。

日前有叔叔說發現KK,才得知原來KK被人放了在調景嶺後山流浪。那叔叔餵了這貓兩日,然後其家人告知叔叔這貓是失貓,終於讓貓貓回家。

警方回應本報查詢時表示,將軍澳警署於2月12日接獲報案指在明德邨一帶放養的一隻貓不見了,懷疑被人盜去。將軍澳警區刑事調查隊第二隊接手調查,於2月14日成功聯絡一名43歲男子,該名男子稱較早前於寶寧路一帶發現該隻貓,懷疑牠是流浪貓隻,故代為照顧牠,其後在寶寧路放回。經初步調查後,警方相信事件不涉及刑事成分。

熱心尋貓的街坊蔡小姐形容警方的回覆絕對不能接受,指KK被偷走時有頸圈,上有KK名字和主人的聯絡電話。她批評有人搶廁紙,警方便執法,但偷走有生命的貓貓就說沒刑事成分,「即偷廁紙緊要過偷貓?」

她又質疑警方沒有盡力調查,沒有查證偷貓人聲稱的放貓地點的閉路電視,又沒有跟進她發現懷疑棄置KK所用的喼的證據。

街坊前日已帶KK看獸醫,KK當時情緒不穩,極力反抗,需要時間冷靜下來。KK的腳仔情況不算嚴重,獸醫開了一此止痛藥及益生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