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30日星期二

煉獄狗場 百貓狗斷水斷糧 群屍化骨如亂葬崗

《東方日報》,2019/4/28

港府剛於前日就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加重刑罰進行公眾諮詢,打鼓嶺坪輋一個收容逾百流浪貓狗的狗場,昨揭發駭人懷疑虐待動物事件,有義工利用航拍機搜證,發現場內衞生環境惡劣,有貓狗缺糧缺水死亡,昨晨報警及聯同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人員到場搜查,發現有至少十隻貓狗屍體,加上場內雜亂恍如「亂葬崗」,警方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將男場主拘捕。由於天氣關係,有關人員先救出約半百貓狗,愛協今日再派員善後。

涉事狗場已運作數年,約一年前從粉嶺遷至坪輋,專門接收義工在外拯救的流浪貓狗。該狗場在Facebook的專頁,有多個貼文感謝愛狗人士捐款,並附上銀行「入數紙」,亦貼出熱心人士捐贈的物資相片。據狗義工Herman表示,早前獲悉該狗場可暫託狗隻,遂以電話與場主聯絡。

義工遭拒探訪 航拍揭發

Herman又表示,場主起初爽快答應接收狗隻,更聲稱義工可以定期上門探訪,亦無收取飼養費用,惟場主其後游說義工將狗隻體內晶片主人身份轉至其名下,以方便帶狗隻求醫及讓漁護署巡查。有部分義工辦理轉名手續後,場主即以各種理由,拒絕義工探訪或取回狗隻。他與場主多番交涉後,始取回暫託的兩隻唐狗,但發現「瘦到見骨」,得知其他義工均有同樣情況,遂展開調查。

義工查悉位置後,利用航拍機到狗場上空搜證,發現場內環境極度惡劣,場外草叢有狗隻屍體,經過約一個月部署後,昨晨十時許向警方報案,同時向漁護署及愛護動物協會通報事件。一行約十數義工聯同警員、漁護署及愛協人員到場,但姓鄭男場主(六十二歲)拒開門,期間場主與一間電視台的攝影師爭執,令攝製器材毀壞。有關人員進入狗場,發現場內凌亂不堪,充斥惡臭。

環境惡劣 滿布糞便雜物

愛協檢核部總督察吳縣勳表示,場內共有六十六隻狗及卅隻貓,另發現至少十具貓狗屍體,部分已嚴重腐爛,更有部分已化成骸骨,而場內被分成四個區域,各處滿布糞便及雜物,所有動物均無糧水供應,居住環境惡劣,有動物被困狹小空間,例如三隻狗被困於一個細籠內,活動空間嚴重不足。

暫救出46隻 今派人善後

吳續稱,愛協與漁護署已取走場內四十六隻動物,其中愛協取走比較年幼,以及身體狀況較差的十五隻狗及六隻貓交獸醫治理,其餘廿五隻狗由漁護署帶走照料。由於大部分動物均能活動,加上昨日天氣惡劣,故留糧水後收隊,待愛協今日派出獸醫及流動手術車,聯同漁護署及警方為其他貓狗檢驗,屍體會交政府化驗所解剖確定死因。

警方調查後,以涉嫌殘酷對待動物及刑事毀壞將姓鄭場主拘捕,由邊界警區重案組跟進。當鄭被帶上警車時,他報稱頭暈不適,警方召救護車將他送院治理。

另稿:
狗場乏監管 團體倡修例引入守則

對於又揭發嚴重虐待動物個案,動物保護團體及議員均認為修例重罰是刻不容緩。香港非牟利獸醫服務協會執行主席暨十八區動保專員麥志豪表示,現時開設狗場只會視作自行飼養,不受法例監管。現時政府提出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並倡引入「謹慎責任」,規定飼養動物者需遵守「照顧動物實務守則」,他冀修訂能盡快通過,確保被飼養動物能獲妥善照顧。

議員促查悲劇成因

麥指出,類似今次事件過往已發生多次,「每年都最少有一宗」,他不排除有部分人士很有愛心,主動照顧流浪或被遺棄貓狗,惟未有量力而為,收容過多貓狗導致悲劇。

修訂《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剛開始進行公眾諮詢,重點建議提升殘酷對待動物的罰則至最高判監十年及罰款二百萬元。立法會議員鄺俊宇對建議甫提出,即發生是次悲劇,故感到心痛。目前當務之急是先救出所有生還貓狗並安頓,惟因警方已將場內貓狗列為證物,若按照正常程序,成為證物的貓狗應不會被人道毁滅,惟他仍會去信漁護署署長要求不要人道毁滅救出的貓狗。另外,他促請警方應調查事件成因,並促請政府盡快修改法例,當動物有危險時,救援人員能盡快進入現場拯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