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9日星期日

長洲數男子粗暴捉蟒蛇 警事後拘一人 蟒蛇疑被斬件吃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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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洲一條蟒蛇日前被數人粗暴捕捉,期間被人以腳及棍壓住身體,頭部被人用手強捏,甚至夾在枱角下,最後被放入袋內帶走。有關影片在社交平台流傳,有人看到擔心報警,警方於6月5日於長洲拘捕一名53歲男子,並在其住所發現蟒蛇屍體,懷疑被人斬件食用。警方將案件暫列「殘酷對待動物」,被告獲保釋候查。香港蛇類關注組召集人Ivan批評那些人手法粗暴,而且香港蟒蛇基本上都是受《野生動物保護條例》保護的緬甸蟒,任何人未經授權捕捉均屬非法,而事後吃掉更是不能接受。

該影片長約一分鐘,有至少五人參與捉蛇,其中兩人分別在前後拿著袋,一人以棍壓蛇,一名黃衫男子則抓住蛇頭,又曾以腳踩住蛇身,手法粗暴,更一度將蛇頭壓在枱角下。

Ivan表示,片段中捕捉蟒蛇的手法非常粗暴,而且捕捉後應交給警方處理,不能私下管有及食用,他又強調香港野生的蟒蛇只有緬甸蟒,是受法例保護的野生動物,任何人未經授權不能捕捉,否則屬違反,「好多人不知這些蟒蛇受保護,公眾意識好弱,經常有人捕捉和殺掉蟒蛇。現在政府正就加強動物福利進行諮詢,希望政府會顧及蛇類保育和權利,加強立法和執法保護蟒蛇。」

警方表示於6月5日,長洲警署接獲一名男子報案,指他於社交平台看到一則帖文,顯示長洲有一條蟒蛇懷疑被捉走,報案人感到擔心而報案。警方調查後於當晚在長洲拘捕一名53歲男子,並在其住所檢獲懷疑蟒蛇屍體。案件暫列「殘酷對待動物」,由長洲分區刑事支援隊及相關部門聯合跟進。被捕男子已獲准保釋候查,須於7月上旬向警方報到。

根據《防止殘酷對待動物條例》,任何人如殘酷地打、踢、惡待,使動物受折磨、激怒或驚嚇,受到任何不必要的痛苦,均屬犯法,最高可判監三年及罰款20萬元。而違反《野生動物保護條例》,最高可監禁一年。